长安为前朝京都,繁华程度不亚于洛阳。

    几人来到长安之时,正是深秋,天气已然转冷——魏迟这大半年都在忙着食肆,对时间竟都没什么感觉,在颠簸的马车上感叹:“分明记着前些时候西瓜还盛行,现如今,竟然就快要入冬了。”

    赵凤靠在她肩上,挽着她的胳膊,闭着眼睛,闻言回道:“长安一如从前繁荣,文化昌盛,这次我一定带阿姊好好逛逛。”

    魏迟笑问:“公主来过?”

    赵凤睁开了眼眸,抬头看她,眸中光彩熠熠:“自然来过!这可是长安啊——是当年诸侯争抢的长安!”

    魏迟搜罗了一下记忆,问原主:“你好像没来过长安?”

    原主道:“没有啊,我……虽然我喜欢到处跑,爹娘和兄长都纵着我,但长安啊,毕竟是聚集了前朝余孽的长安,不管是圣人、娘娘,又或是我爹娘,都不可能让我来这的。”

    “前朝余孽?”魏迟轻轻蹙眉。

    “长安是前朝的京都,王侯将相大多居住于此,而我朝是篡位而建立的朝代,对于前朝遗臣,并没有赶尽杀绝,能用则用,不用便弃于长安。所以长安中有些声望的,除了那些个世家,便都是前朝遗臣的后代,对我朝多多少少有些非议与不满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尽管心里还有些疑惑,但魏迟没多问。

    他们已经到了目的地。

    相比永嘉郡的食肆,长安的食肆虽还未完工,看起来也是豪华大气得多。

    魏迟依旧戴着面纱,着一身青衣。她在众人好奇的注目下掀开车帘走出了马车,手中还拿着一柄挂了深绿流苏的白玉剑鞘佩剑,十分华贵。

    这佩剑是赵凤给的,说是为了赔罪,特地花大价钱请了江湖中有名的铸剑师造的。赵凤还为它取了个名,叫“无绪”,说是——“希望阿姊今后再无愁绪”。

    原主说,这剑拿着气派,涨气势,她便就这样收下了。

    “这便是魏老板吧?”

    “虽然面纱遮着,但这气质瞧着,定是个美人了,难怪当今太子都要资助……”

    一旁的人窃窃私语,但许是对皇室与生俱来的畏惧,太子下车走来的时间,那些声音便不再能听见了。

    赵楚走过来,笑着走在魏迟身边,身上是偏暗的蟒袍,腰间挂着不知名的名贵玉佩,发丝尽挽头顶,金簪横插,满身显贵。

    然——

    长安城不缺显贵,也从不缺厌贵之人。

    魏迟想过,来长安,可能就更不能与赵楚离太远了,她也听了原主和王誉的对话,也懂,长安这地,便是什么人都有,毕竟前朝繁盛数百年,作为前朝京都的长安,更是不必多说。

    但魏迟没想到。

    他们竟是刚露面,连食肆都没进去,找事的人就来了。

    ——“哎!祁今朝!”

    只听一声压抑又急切的呼唤。

    伴着酒坛落地碎裂的声音,刺鼻的酒味冲入鼻间,恰巧陈玉伤走到了一旁,魏迟听见陈玉伤低声道了句:“白酒……不对,这时候应当是叫烧酒。”

    李复元反应最快,将赵楚往后拉,洒出的酒便只沾了衣摆的一块。

    魏迟望着忽然从人群中冲出来的这微醺之人,摆了摆架子,凌声开口:“你是何人?为何在我店门口闹事?”

    那人没回答,可惜地看着地上碎了的酒坛,摇摇头喃喃:“真浪费了好酒……”

    李复元沉默了片刻,与赶上前的王誉对视一眼,随即拱手行礼道:“祁先生。”

    而魏迟也在此时听到了原主报给自己的人物介绍:“祁今朝,长安名士,平生风流爱酒,做派嘛——你看他衣着应当也能看出了。”

    魏迟顺着酒渍痕迹望过去,见赤红外套上绣着大绿纹样,如绿藤,攀着衣衫边缘,点点延伸,笼着精瘦身躯,乍然一瞧,竟是能与牡丹争艳。

    祁今朝发丝披散,内里的衣衫都未系好,松松垮垮,丝毫没有“名士的模样”,倒像是个浪荡子。

    原主继续说:“祁今朝的先辈是前朝一个小官员,政治上不行,但深得民心,也有些气节,当初缙朝召他先辈入宫做官,他的先辈竟是直接绝食饿死在了宫里。这事,我娘给我讲过。”

    刚巧说完,祁今朝的眼眸流转,转到了魏迟身上。

    “这位美人是谁,我竟没见过。”

    魏迟:“……”

    祁今朝刚上前一步,被王誉给拦住。赵楚亦上前,恭恭敬敬行礼:“祁先生。先生怎么在此?一人在此,无人陪同吗?”

    闻言,有同伴扯着祁今朝的衣袖,要将祁今朝拉走。

    “快走了,我们不是还约了序归他们,要去林间……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祁今朝一甩衣袖,硬是打断了好友要说的话,望着赵楚,眼中满是不屑,“殿下天子之躯光临此地。晃眼百年过去,长安也总算蓬荜生辉了一次啊。”

    赵楚恍然,忙道:“不是、不是,天子不是我,先生莫要胡言。”

    “迟早的事呢。”祁今朝懒散地从好友手中又拿了壶酒灌一口,眸子又转回魏迟身上,临走前,道了句:“眼熟。”不过也就只说了这二字,再没多言,与无奈的好友一同离去了。

    魏迟只觉得这人真奇怪。

    她没多管,待祁今朝走后便进去食肆与广美会面。

    长安的工程是最顺利的,广美说,她来这的时候,食肆就已经建得差不多了,而这得益于她在长安有一位天赋异禀的“笔友”,是一方才十七的小少年。

    至于名字。

    名字……

    “哎!孟关!”

    对,叫孟关,一个没什么名声的小天才罢了。

    魏迟跟着顺着广美的身影望过去,便见着一个身着宽袖白袍的小少年,甚至都还没赵楚高,面容稚嫩得很,带着些婴儿肥。

    但十分有礼。

    行了一圈礼后,孟关才悠悠转向广美,交出自己熬夜画出的图纸,乖巧得很:“师父,给您。”

    广美满意地接过图纸,坐在一边看去了。魏迟便微微笑道:“孟关?”

    孟关忙转身朝向她,复行礼:“是,魏老板。在下孟姓,名关,塞关的关。”

    “嗯,知道了。”魏迟走近几步,继续问:“你是长安本地人?”

    面试这事吧,魏迟其实只当过被面试的那个,如今还能当个面试官,是她做梦都想不到的。毕竟,她也只是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啊——不,还没完全毕业。

    论文还没写完呢。

    盘问了一番孟关,花了半刻钟时间,而这期间,赵楚就坐在一旁,撑着脑袋,看着她,像是看入了神,眼睛都不眨一下。

    孟关就如同当时刚出社会找工作的她。

    当然,虽然她家财万贯,是有圈子的大小姐,也还是要找工作的,只不过极少被刁难罢了。

    孟关专业知识过硬,磕磕绊绊的,也算是过了面试,被魏迟正式聘为员工,协助广美,负责整个食肆需要设计的地方。

    青岭道长依旧是自己在一间屋子里研究东西,只偶尔允许魏迟进去探讨探讨。

    夏日西瓜清凉解暑,而冬日,最能俘获人心的,该是香喷喷又暖和的烤红薯了。

    在长安的开业,便是以红薯展开。

    圆筒似的炉子,往里一掏便能掏出香喷喷的吃食,开业那天,赵楚倒是没在食肆内捣乱了,只是蹲在烤红薯的炉子旁。

    魏迟见他盯着红薯的模样,从红薯出炉,到递到顾客手中,目不转睛,于是,便走了过来,站在管红薯炉子的王誉身旁,利落地拿了一个红薯,用叶子包起来递给赵楚:“想吃就吃吧。”

    赵楚眼眸闪光,接过红薯,但又立刻敛起笑容摇摇头:“不是不是,我不是想吃。”说完,竟乖乖把红薯放到了摊位上。

    魏迟看得分明赵楚眼中对红薯的不舍,不由得疑惑:“不是想吃红薯,那你还盯着看做什么?”

    赵楚心虚地低下头,道:“从前的王大哥光风霁月,是世间谪仙,我只是从没想过……谪仙竟这般风尘仆仆,在这里掏红薯,你看,王大哥衣裳都脏了。”

    刚掏出一个红薯的王誉:“……”

    沉默了一会,王誉接着自己的工作。

    “殿下不要总听萧御史胡说。”

    赵楚瞪大眼睛,讶异:“你怎么知道这是却情说的?”

    王誉扯了扯嘴角,冷笑:“光风霁月、世间谪仙……这般词汇,不就是他的风格吗?世人说我光风霁月,不就是因为当初我刚上任,圣人让他为我撰书,提到了这词,于是一发不可收拾。”

    顿了顿,王誉声音渐小。

    “但我和那词,压根就沾不上边,父母听到他们这般说我,指不定要偷着笑话。殿下又不是未与我交友过,怎么还会信这种话……”

    听了这话,赵楚微怔,但随即反应过来,笑说:“原来我们还是好友啊。”

    王誉也笑:“不在宫中,那便是的。”

    二人气氛和谐。

    但这种和谐没持续多久。

    因为宋池忽然又占据了身体。

    魏迟也没有办法,只能这么看着,看着宋池毫不留情把赵楚赶到一边,然后与王誉单独相处,时不时问她烤红薯的方法。她的身上也脏了起来,他们的衣裳颜色相近,不脏的时候分别明显,但这时却不明显了,她便开玩笑道:“现在我也不是太子妃,是‘魏老板’,那是否可以再与你接近一回?”说着,她凑近,拿胳膊碰了碰对方。

    王誉便含笑回:“你从来喜欢先斩后奏,一直都没变。”

    分明都已经靠近了,还有什么可说的呢。

    魏迟就只能在识海中干巴巴看着,宋池的目光聚集在王誉身上,也看不见赵楚在哪,有没有看到这边,若是看到了,又是何神情……怎么,还挺在意的?

    也好,至少这样,不会因为变成鼠而焦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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