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问题不难解决。

    已知我对里包恩有意思,已知昨晚后劲太大蒙圈了做出这样那样的事,又已知回家前在无人的路灯边实实在在地被拽着不知道亲了多久。

    能得出的结论已经很明显了。

    莫名地,我又回想起轮船上,有着茶色卷发的小学生说过的话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扶着额头,我勉强把注意力放回笔电。

    在喜欢某人后,发现对方也对自己抱有相同的感情,这种感觉其实无异于中彩票。

    但或许是因为我手气从来都一般,而且相处起来的体验也与平时没什么差别,我实在没有多少真实感。

    仔细一想,以前的经验也派不上用场。

    被前任追求的两年里,不是像家人一样住在一起的关系,所以平时基本都是在手机上交流。

    他比我闲几百倍,时不时会来探班;周末会邀我出去玩。

    如果只和对方一个人出门,我不会答应。因此去玩也都是一帮朋友一起。直到最后两个月,我被打动,才松口和他约过几次会。

    在一起之后,状态的变化自然就非常大:以前被我拒绝过的邀请我会答应,刻意保持的距离也逐渐允许靠近。

    热恋期的几乎每一天,对方都保持着高昂的热情,恨不得摘星星揽月亮献忠诚的殷勤也日益倍增。

    我也是后来才明白,两年隔着人心的追求看似很长,实际上除了记录的天数可观外没有任何意义。

    等热情褪去,才是真正开始了解对方的第一步。

    和里包恩的情况根本是反着来。

    思来想去,又发现看个文件居然看了半个多小时。

    我当即提起精神,摒除杂念。赶紧先把事情处理了,后半天好安心瘫在家。

    十五分钟搞定。

    合上电脑。抱起手机,侧躺到沙发上。刷会儿SNS。

    刷没多久,头还是丝丝作痛。

    补点水。

    我放下电子设备,翻箱倒柜,发现冰箱显眼的地方居然有一罐新买的蜂蜜。

    于是泡了杯蜂蜜水,边听电视边小口小口喝。

    一点左右再睡个小午觉。

    醒来时,脑仁的不适感稍微缓解一些。只是在沙发上睡还是难以舒展,一下子腰酸背也酸。

    我只好站起来随意活动一番筋骨。用手指梳梳头,另一手拿起忽然亮屏的手机,瞥见活蹦乱跳的新讯息提示。

    保镖:【[图片]】

    点开聊天窗口,是一张即时拍摄的照片。

    阳光下,深紫色的地摊上摆着琳琅满目的小商品。

    有手作的,比如亲手缝制的玩偶:小熊、小鸡、史迪仔和小马宝莉,还有围兜或者针织衫;也有厨房用品:鳄鱼打蛋器、熊猫锅铲、哈士奇洗碗机(我简直眼前一亮)等等。角落甚至摆着看起来有十成新的猫抓板。

    摆放得并不算整齐,但都好好标注着价格。主打便宜实惠。

    而依然在西装外系围裙的黑田龙先生蹲在摊位后,两臂直直搭在膝盖,赫然是黑//帮蹲姿。

    那张墨镜后的脸也还是凶神恶煞,对着镜头真诚地、恳切地露出了一丝恐怖的微笑。

    镜头的边角糊了一小块,应该是拍摄者的手指不小心挡到了。

    我不由弯弯嘴角。

    随即,界面里又跳出新消息。一条七秒的语音。

    这貌似是里包恩第一次发语音消息。

    因为他打字速度一直非常快,以前有事又会直接打电话。线上聊天时,我印象里都是文字交流,从来没把声音留在手机里。

    我感到一种特别的新奇,像心口长出一簇蒲公英。

    戳开语音。保镖的嗓音便从扬声器里响起,慢条斯理地透过市场嘈杂的背景音传到耳中:

    “阿龙先生把家里闲置的东西拿出来转手了,你看看有没有想要的。”

    我毫不犹豫地打字:【洗碗机】

    保镖:【真懒】

    我:【我要买】

    马上打给他两万円。

    我:【那件绣了青龙的黄色针织衫也要】

    保镖:【你穿?】

    我:【你穿】

    保镖:【[沼跃鱼打哈欠]】

    我:【跟阿龙先生说我买了】

    对方已读不回。

    我冷酷地哼笑一声,手机放一边。开始打游戏。

    史卡鲁玩我的游戏时有乖乖地自己建新的存档位。我读档前看了一眼,游玩时长都快超过我的了。

    不用上班的家伙真令人羡慕。

    按我的计划,今天下午的安排只有躺尸、打游戏、躺尸和看电视,兴致来了就再看会儿书。

    然而大约到了四点左右,门铃却倏地被摁响。

    不记得有快递或者外送,近期的保险推销理应都拒绝过才对。

    里包恩又恰好不在家。我稍稍提起警惕心,趴到猫眼上一看——只见史卡鲁(没带备用钥匙)气势汹汹地抱着手臂,杵在门口,后面站着三名黑衣人。

    但说是黑衣人,其实只不过穿了黑皮衣和黑长裤,有一个甚至是时尚的黑色破洞牛仔裤。此外,还都戴着类似的机车安全帽,整齐划一地把双手背在身后。

    我默了默,打开门。

    “你回来了。带了朋友吗?”我低头问。

    看见出现在门后的人是我之际,头盔小子预备好的气焰显然猛地动摇。

    他忙道:“哦哦,我回来了。”接着又紧张地绷紧身子,临时抬高嗓门,“这可是我精心培养的新·卡鲁卡沙精锐战士!养精蓄锐多日,终于到我史卡鲁大人扬眉吐气的时候了!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我抬起目光,看向小孩后头三个站姿僵硬的黑衣人,“你们好。里包恩不在,先进来坐坐吧。”

    三人霎时慌忙地把两手搭回身前,连连鞠躬。

    左边的:“啊,好、好的!”

    中间的:“初次见面请多关照!”

    右边的:“那就多有叨扰了!麻烦您了!”

    声音听起来都很年轻,撑死不过二十岁,一女两男。站右边的是女生。

    听到里包恩不在家的消息,史卡鲁难以置信地抱着脑袋,嚷了几声“什么”、“怎么会”。但消沉不过几秒,很快就打起精神。

    “好吧,那,那等他回来再说!”他捏紧拳头放话。

    小心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,我顶着死鱼眼在心里吐槽。这小鬼哪骗来的无辜市民?不过算了,就当家里有小孩带同学做客。

    “家里还有点乱,请别介意。”我让出一条道。

    三人颇为拘谨地跨进玄关里脱鞋,闻言紧急摆手。

    “不不不,没有关系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太客气,既然是史卡鲁的朋友,把这里当自己家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哪、哪里哪里,”其中一人却说,“怎么能和史卡鲁大人用朋友相称呢!”

    我眨眨眼。

    回客厅尽量收拾了一下茶几台面,再翻出备用的坐垫,排半圈。

    比起大摇大摆就坐地毯上拿遥控器的史卡鲁,他带来的三个手下落座时都诚惶诚恐,老老实实地跪坐着,两手搭在膝头,眼观鼻鼻观心。

    我没有刻意放轻声音,只是平常道:“喜欢喝茶还是果汁汽水?”

    年轻人们纷纷表示喝普通的水就可以。我直接拿出冰箱里的橙汁、可乐,两个男生便不好意思地选择了可乐,女生活泼一些,选了橙汁。

    囤粮里的袋装曲奇和糖果也装盘摆上。

    再到水池边切一盘水果出来时,史卡鲁与三人都已经把头盔摘到一边。

    比我预想得还要年轻一点。男生最大的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,女孩更显小。此时在边喝饮料,边崇拜地围观小孩打怪猎。

    发色都染得和史卡鲁似的张牙舞爪。一个大红色,一个明黄色,一个墨绿色。

    红绿灯啊。

    见我端着果盘过来,原本伸脖子趴桌子的小朋友们立即坐正。

    小绿是女生,红着脸道:“谢谢姐姐。”

    我朝她一笑。

    聊了几句,得知三个人的确只有高中年纪,但是都辍学在外打工。白天兼职,晚上当暴走族——怀揣着热血的信念,加入了当地某个比较弱小的组。

    前不久老大卷钱潜逃,组织分崩离析。没人愿意接手,成员没有依仗,一被别的组认出来就会遭到欺负。

    有一天,小红和小绿被围堵。史卡鲁恰好路过,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,替两人挨了一顿打。

    年轻人们被这位小婴儿坚韧不拔的精神所深深折服。

    遂拜为老大,愿意为他赴汤蹈火。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,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。

    我想到史卡鲁的不死之身,感慨:

    “那你们一定要长命百岁啊。”

    三人听了却一怔。不知道脑补了什么没必要的东西,望向我的眼神都感动汪汪。

    至于小黄则是后来不经意间看到新·卡鲁卡沙的自主训练,心生向往,便中途自荐加入。

    聊着聊着,气氛活络不少。游戏特效声激昂澎湃地在电视里闯荡。少年人时不时互抢饼干吃,也会挨着脑袋大声密谋地讲悄悄话。

    饶是我作为大人识趣地回了卧室,留给他们自己玩的空间,还是多少听到一点嘀咕。

    “史卡鲁老大,那个里包恩真的是坏人吗?”这是小黄。

    “你这是什么问题?本大爷还能出错不成!”

    “但是老板姐姐好像和他很熟啊,”小绿说,“好人的熟人应该不至于太坏吧。”

    史卡鲁一噎。

    很快,他结巴道:“总而言之,你们要知道里包恩那家伙就是个很狡猾的人!”

    三人:“噢噢。”

    史卡鲁:“他很会空手套白猫!满口谎言!油嘴滑舌!”

    小红:“那是空手套白狼吧?”

    史卡鲁:“都一样!”

    静了一会儿。随后,小绿沉声:“老板姐姐不会是被骗了吧。”

    众人大骇。

    我戴上耳机。

    手机讯息里,里包恩表示去帮阿龙处理一点事情,会晚点回。

    我边听音乐,边抽了本推理小说,坐靠在床头打发时间。直到六点多。正看到精彩处,隐约听到卧室外面一阵唐突的鸡飞狗跳。

    放狠话声、喊打喊杀声与急促的脚步声四窜。

    事发突然。我算是第一时间摘下耳机,外边却已然一片死寂。

    迅速出门一看:客厅没人,余留着没吃完的果盘和零食。走到玄关,只见屋门大敞。户外天色黯淡,从走廊里挤出的一方天空呈现出冷灰的雾蓝色,是黑夜的前兆。

    一名穿着灰色制服的快递员站在门外,压低的鸭舌帽挡住了眉眼。

    他一只手托着纸箱,另一只手赫然握着一把手枪。嘴角冷冷地下撇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我趿拉着拖鞋走上前,“他们人呢?”

    “刚才有谁在吗?”快递员微微抬起头,“我敲了门,它就自己开了。”

    枪支蓦地变形,神奇地化作一只同样戴着迷你制服鸭舌帽的绿蜥蜴。小变色龙趴在男人戴着白手套的手背上,被稳稳送回肩膀。

    好萌。

    我伸出手指,列恩便把脑袋凑来,亲昵地舔了舔指尖。

    快递员适时开口:“它正在努力工作,女士。请不要在上班时间搭讪员工。”

    “长得可爱也没办法吧。”我板着脸回应,“笔呢,我签收。”

    快递员把夹在胸前口袋里的黑笔递来。

    我看了一眼纸箱贴的单子。嘿嘿,哈士奇洗碗机。签了。低头签名之际问道:“衣服有吗?”

    “在这里。”他把签好的纸箱放到地上,换了个小号一点的。

    果然还是买了啊。

    我很满意,一并签收。把箱子放进玄关,握着门把手便要关门:“谢谢你,辛苦了。”

    “请等一下。”

    业务十分专业的快递小哥叫停,从口袋里拿出清单,点了点。花了两秒确认完毕,接着煞有其事地塞回单子,转身蹲下,“还有人给您送了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找找。”

    我稍歪了歪脑袋,看着他从地上的大快递袋里陆续掏出书本、咖啡豆、玩偶、电锯、狙击枪、巫毒娃娃、手榴弹、抗肩型火箭炮等等诡异物件。

    好奇心直降成吐槽欲:“那种武器不要在居民楼里乱掏啊!”甚至还有巫毒娃娃,你们杀手的手段有必要丰富成这样么!

    然而背对着我的男人对此番正义谴责充耳不闻。

    “哦,在这。”他道。

    包装纸的塑料摩擦声显得清脆。快递员站起,转过身。

    臂弯里静悄悄地躺着一束香槟色玫瑰花。

    鲜艳、娇嫩,比热烈的红玫瑰要含蓄,又比纯粹的白玫瑰更钟情。花瓣如曙色,醒得很漂亮,每一朵都大胆地层层怒放着。被渐暗的天际衬得愈发细腻。

    它们不会讲话,却好像盛满了倾诉感。一些没说出口的话似乎都有了具象的表达。

    我接过花束。

    不大,一小捧。抱在怀里刚刚好。不至于重得产生负担,但也能搂个满怀。

    我注视着它,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。

    过了这么多年,我自诩好好地学会了爱自己,也幸运地找到了很多人都没有的享受爱的能力。可原来与幸福离得近的时候,人还是会不知所措。

    抬起头,里包恩就这么看着我抱花的样子,唇边露出一个安静的微笑。

    他捏着帽檐压了压。

    “喜欢吗?”一个笃定我会喜欢的语气。

    我问:“没有寄语,这是谁送的?”

    快递员翻翻单子:“来自一位叫柏林的先生。他祝您有个美好的周末。”

    “喔。”我左右环顾,走廊没人经过。便空出一只手,向他招招,五指拢在嘴边要说悄悄话,“我也有话跟他说。这里不好大声讲。”

    里包恩顺从地弯腰附耳。

    我于是踮起脚,轻轻亲了亲他的脸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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