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砰——”白瓷的药碗被打碎,里面的半碗汤药洒在地上,瓷片滚作两片,那人惊叫着喊道:“高郎君,你的夫人醒了!”

    一个头包白布的十三四岁的小厮连忙起身朝外喊人,程离感觉自己的脑袋昏昏沉沉,她低头一看,自己身上盖着的是淡色丝绸棉被,躺在一铺雕花木床之上,旁边的案牍摆着一壶茶和若干个青玉杯子。

    “敢问这位……”程离开口想问这里是哪,但是那人却先一步推开了木门,冲向外面大喊了。

    一阵纷沓声响传来,这消息仿佛投石入林,踢踢踏踏之间,一个紫色的身影冲到程离床前,那人一开口就是哭腔,甚至还揩了揩眼角:

    “夫人,你终于醒了!”高庭煜眼角泛红,一双凤目之中涌动着泪花,“为夫终于把你从鬼门关拉出来了,你不知道那些歹人狠毒,若不是你为了救我力竭而倒,我怕如今早就死了!”说到情深处,他双手捧起程离的手,放在自己的胸膛之处,又在那里哭哭啼啼。

    他抹了一把眼睛,招呼大夫:“快,郎中,快来把把脉!”

    一个留着花白胡子的中年郎中提着药箱,挤进了这对”璧人”之间:“二位真的是伉俪情深吶,我来为尊夫人把把脉。”

    旁边站立的小厮在程离晕过去的时候早已经听过高庭煜的胡扯——高庭煜本是某位员外的小公子,遇见道长程离后便一见倾心,随她周游天下,结为夫妻,哪料去看塞外风景之时遇见强盗,程离为了保护他斩杀众恶人,但也力竭而晕。

    他行过六天六夜才找到医馆为程离医治,这是多么感人的真情啊!不谙世事的世家公子与冷淡女冠之间的旷世爱情故事,一见倾心,再见成姻。各自突破众人的谗言与白眼,道长为爱放弃大道,公子为情放下世俗,简直是旷世奇恋!

    程离没摸到自己的剑,便拾起一块碎瓷片放在高庭煜的脖颈处,沉着嗓子问:“雷怎么还没把你劈死?”

    他竟然逃过了六道天雷,还吸了自己的阳气,程离未曾将他扼杀于那片尸山血海之中,往后一定是千古罪人!

    他的眼角泛红,十分流畅的落下一颗泪来:“夫人,你昏睡半月有余,应当不会是伤了脑子……我高某简直是愧对列祖列宗……”

    郎中挤进来,将手探在她的另一只手腕上:“尊夫人有话好好说,莫伤了夫妻之间的和气。高郎君,尊夫人大病初愈也许脑中还有些癔症,夫人脉象平稳,再喝上几天药就应当痊愈,你且宽心。”

    程离双目突然眩晕,高庭煜趁着这个时候把她放在自己脖颈处的瓷片拿下来,对众人说到:“有劳各位,内人初醒,想来还是我亲自照顾她吧!”

    掌柜的和小厮面面相觑,想来人家夫妻之间估计有点事想说,便悄悄撤了,留下程离和高庭煜二人独自在房中。

    高庭煜不知道从哪里又端了一瓷碗过来,里面的药汁黑的发亮,冒出丝丝白汽,里面炖了好几味补血益气的药材,他用陶瓷勺吹了吹气,道:

    “夫人,喝药啦。”

    那药泛着阵阵苦香,她目不斜视地盯着床帏,淡淡开口:“现下无人,你不必装模作样。”

    高庭煜怔住,把药搁在旁边的小桌上,道:“那我也就不装了。”

    程离想,也许邪祟就是邪祟,他们天性为阴,便善夺阳,邪祟一开始都是不会吃人的,但总有人是邪祟吃的第一个人。如今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,程离的阳气被他吸走大半,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才醒来,朔月级的邪祟……她现在定无反抗之力。

    修士分练气、凝神、小乘、大乘、化境、半圣六大阶段,若化境之后能遇机缘,便可飞升。但是古往今来,飞升只存在于古籍当中。其中,也只有化境以上的修士,才可与朔月级别的邪祟对抗,而她不过初入大乘,不知道何时才能突破,至少与高庭煜差了一个境界。

    高庭煜放下碗,便做出泫然欲泣的模样:“道长,实在是对不住,我不是有心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当时想来,为什么汾谷关最后的雷劫消失了,是因为你的血。我那时候连挨两道天雷,实在找不到方法,我那时候太冷,你身上阳气也足,我实在是想不到别的方法了……后来我也没料到你会晕过去,我大意了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山河已改,物是人非,我这昏昏沉沉大梦一场,人间竟然过了百年!”他一找到人烟便开始询问年号,原来程离那日在山洞中与他所讲的并非虚言。

    “我感觉自己下手很轻的,但是你还咬了我。”他用手指着嘴唇,上面有薄点似的红色,但是几乎看不见了,“流了很多血。”

    程离冷哼一声:“有你雷劫的时候多么?”

    高庭煜摇摇头:“天雷在我的背上留下两道伤痕,至今都没有完全痊愈。”他背上依然爬着两道淡疤,那是雷劫留下的。

    程离想,天雷都劈不死的邪祟,自己绝对是没有方法了。

    “我告诉他们我们二人是夫妻,一来是为了掩人耳目,毕竟孤男寡女出行确实不大好,二来是,我已经对你做了那样的事……”他用手抠着床沿,低头仔细盯着程离,不放过她脸上任何细微的表情。

    他异常珍重的说到:“我决心娶你为妻,绝不二话。”

    高庭煜从小长在兵营,连女人的手都没有拉过,但是他也曾记得,自己和程离的这种遭遇不就是传说中的天作之合么?萍水相逢,又是多么有缘呐!她正好是自己的那一味良药,能从天雷里救下他的人也只有程离一人了。

    程离的体质特殊,纯阳之质,阳气十足,刚好可以中和他的至阴之气,使他体内阴阳二气平衡,否则每至月圆之夜,阴气大盛,将会惹来天罚。

    程离开口打断:“阴阳相隔,我是修行之人。若你真想娶我为妻,何故要逃呢?“

    他伸出三个手指:“我发誓,此话绝无虚言,否则天打雷劈。只是那时候你定要将我束缚于山中,但我想回洛京再看一眼,我不想与你发生纠葛,才想走为上策的。到时候我回了家,尘世心愿便了,到时候再来寻你,也方便些。”

    她不为所动,只道:“你那一套拿去哄鬼罢,我一定要将你伏诛正法。”

    高庭煜反问:“为何一定要我死呢?我既不杀人,也不犯法。我吸你阳气,那实在是情况紧急才出此下策,当你如今也应该恢复的差不多了。”

    程离一哽,倒是找不到什么话来反驳他了,听着似乎有那么些道理,他确实未曾吃人,自己若是想要让他伏法,又胜不过他,又应该找谁呢?

    若是自己的纯阳体质,要是次次月圆都被他吸一次阳气,那还活不活了?但是自己不能死,他也不会杀她,否则他就要去吸凡人阳气了。

    高庭煜将她扶起来:“道长,我心日月可鉴,你先把药喝了吧,里面有当归、枸杞、天麻,我还托人加了一味灵芝……”

    程离看他换了一身衣裳:“你的紫金龙纹裳呢?”

    他又朝药碗吹了一口气:“被雷劈烂了,我找当铺卖了,赚的钱够我们潇洒好一阵了,这可是天字号第一件房呢。噢对了,这是我换来的钱,你全部拿去!”

    他将一袋沉甸甸的银子反正程离手上,程离又敲敲脑袋,想来她还没有钱,这日子实在是过得不够潇洒!

    临近晌午,程离换好衣裳,没想到高庭煜就在外面候着,她一开门高庭煜就凑近来,他压低嗓子凑在程离耳边,细微的鼻息让她感到脖颈处不太舒服,这个邪祟连呼吸都有,实在是太奇怪了!

    “我们行走江湖,就以夫妻相称,我刚刚都和他们说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为夫在这里候了多时,眼下午至,我们先去酒馆吃点好酒好菜,再去织衣坊置换一套新行头吧!”紫色华服衣摆随着他的走动露出白色滚边,像是翻飞雪浪,他天生就配得上这种花里胡哨的衣服但是却不显得俗气轻浮。

    “你叫我程离便好。”这个为夫二字听起来扎耳。

    高庭煜不可置否点点头。

    他寻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酒馆坐下,一口气上了七道菜,六菜一汤,在程离阻止后才悻悻停了下来。她只淡淡尝了几口,这边的饮食与中州不同,以牛羊奶为主,入口香料较为猛烈,高庭煜端着架子和她边说边聊,抬起袖子为程离夹菜:

    “道长,这个吃了大补。”顺手伸长了筷子给她夹了一块羊排,一双含情眉目投向她,一片热忱,完全看不出来是半个月前要吸尽她阳气的邪祟。

    程离避开他,摇摇头:“有劳,但是我已辟谷多年。我吃饱了,你继续吧。”

    高庭煜又开始装模作样,道:“道长重伤初愈,还是多食些才好。”

    见程离摇摇头,他也不再勉强。

    程离看着这五荤一素一汤,荤里竟然还上了一道西北特色菜:炭烤全羊。满满当当的摆在桌子上,蜜汁调酱,外皮别考得焦香,里面的肉却酥嫩,一口咬下去羊膻味不重,但是吃的出肉质异常鲜美。

    店小二在一旁到:“嚯,客官你们可是不知道,这批羊羔是我托夏羌人买的,吃的是雪山脚下鲜嫩多汁的牧草,饮的是雪山之巅流淌下来的圣水,味道鲜美多汁,千金难求啊!”

    夏羌人?高庭煜听到这词破天荒的停下了筷子,问到:“夏羌人如今还常流窜边境,抢夺掠杀么?”

    “天子龙威,他们早就归化大靖了!”小厮朝侧面作了一个揖,“现在的姑臧城,早已经不是百年前那个苦寒之地了,外族年年都要上贡,城主可是富得流油呢!”

    “现在就姑臧城内有一汪冷泉,不知道平日里挤进来了多少外族!”

    高庭煜往嘴里塞了一口茶点,眼里有几分晦色,有倏尔消散不见,似古井翻波,他慢悠悠答道:“那倒是不错。”这糕点糖面都扎实,就是干了点。

    见高庭煜咽入喉头时微微皱眉,小厮大喊一声:“哎呦,客官您可是呛着了?小查,上茶来!”

    小厮听闻,屁颠屁颠从后厨跑来,端着一个白玉茶壶,他弯腰为高庭煜和程离斟茶。那茶颜色淡黄若细金,流动之间泛着淡淡的香气,声音砸响若溪流汩汩。

    程离举杯尝了一口,纵然她不懂,也品得出这茶品的不凡。

    “水质甘洌,茶入口回甘,唇齿留香,好茶。”高庭煜手指摩挲着茶杯,轻轻放下。

    小二竖了一个大拇指,恭维他:“客官真是眼力!这煎煮的水是高山雪水,九蒸九煮后加入茶梗茶叶,这茶每至三月雾浓才采择,便叫雾山尖,产量极低,纵然是有市无价。”

    高庭煜没想到自己还能喝到雾山尖,这可是从前的贡茶,他咂摸着嘴,竟然品出了淡淡乡愁,但是结账的时候便不那么想了,贵似黄金。

    掌柜的排排算盘道:“童叟无欺哈,你们喝的这个雾山尖,九蒸九煮,难免用的茶叶要多点,再说了,你可知道这高山之水是人辛辛苦苦守着每年开春的时候,万物解冻才一箱一箱从山上扛下来的,你走出去问问,我还给你算便宜了呢!”

    高庭煜皮笑肉不笑望着程离道:“这穷乡僻壤倒是敢店大欺客。”程离咯噔一声,对上他那仿佛淬毒的目光,背上爬满阴寒,想来自己真是大意。

    他生时斩杀万人,死后化为邪祟,一生阴寒之气无法压住,她又怎么敢因为他平常说得几句好话,像个人了,便认为他是真的人呢?

    找谁呢?她师脉单传,现下程三问不知所踪,而她这样的散修又游离于众仙门之外,谁又敢接下这个连着皇家的烂摊子呢?

    一转身,高庭煜便笑眯眯结了账,程离淡淡瞥了他一眼,便往衣铺走去。

    老板娘一看见她眼睛就似那饿了十年的狼一样,二话不说把什么颜色的衣裳都往她身上塞,并在一旁试图洗脑:

    “一个女人只有美,才能留住男人的心。”

    “这件衣服多好看,淡蓝似月,最适合你们这种冷美人啦!”

    “一个女人,想要美,买衣服是第一步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程离听后眉峰直跳,随便选了一套白色的行装,反观是高庭煜,倒是和人聊上了。

    最后在老板娘的怂恿下,什么“帅气是留住一个女人最好的手段”,“好男人每年逛四次衣铺”,买了两套衣裳和一条腰带和一双靴子。

    走出店铺的时候,程离一结账,发觉他们以后应当住不起天字号的第一间客房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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