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暄和将窗子打开,让室内的光线更亮一些,她每次找致命伤都会花许多功夫,很多情况下,致命伤往往在出其不意的地方,这就需要足够的耐心与细致。在正常人看来,与死人同处一室甚是可怖,景暄和却不这么觉得,只有让尸体“说话”,才能为九泉之下的死者鸣冤昭雪,这在她看来,简直是大大的功德一件。

    奇怪的是,死者身上没有多余伤口,景暄和仔细查验了他们的九窍,竟然一无所获。

    不,她一定是漏了什么关键的地方!

    景暄和耐下性子,只记得以前甚是急躁,对于不感兴趣的东西总是草草了事,她从小在草原长大,后来去了城里上学,爸爸是个严肃古板又传统的人,说女儿家应该会琴棋书画,可景暄和除了对书有些兴趣,其余几样简直是三天打鱼,两天晒网。上大学后,景暄和主修刑侦专业,辅修法医,对于验尸,她一开始也有些抵触,觉得过程太麻烦,可是随着实习经验的积累,便也慢慢磨练了性子,变得耐心细致起来。

    她再次从死者的头部开始验起,突然,见头顶心似乎有异物,景暄和大惊,赶忙扒开头发查看,不看不知道,一看吓一跳,竟然在头顶发现了一根银针,看来凶手是直接将银针按入死者头部的,有了这一发现,她赶忙让其他两位仵作也看另外两具尸首,与第一具尸首如出一辙。

    将银针收集起来后,景暄和将三根针对着光一瞧,针头细小,在阳光下似乎泛着寒气。

    是寒铁!

    这寒铁不易获取,寻常的百姓更是难以获得,由此可以推断,凶手极有可能藏在达官贵人之家,绝不是普通的百姓。

    “大人,验尸是否完成了呢?”一名仵作打了个哈欠,询问道。

    他们已经在这间屋子待了快两个时辰,既然验到了致命伤,那他们的任务便也结束了吧。

    “等等。”景暄和叫住他们,呵斥道:“死者的衣物、配饰、还有贴身之物都没有验看,怎么能到此为止呢?若你们对待凶案是这种随意的态度,想必死去的冤魂也不会轻饶你们!”

    她的神态肃穆,自有一种威严,两人脸色一红,只觉得这位大人真是较劲,他们有时对待尸首草草了事,而其他物品更是随意——若心情好,看一眼,心情不好,困了乏了,便丢在一旁,从不过问,而那些验尸官也没说什么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过去了,怎么轮到这位大人却如此认真呢?

    景暄和仔细检查了死者的发簪,腰带,配饰等,都无甚收获,只觉得衣物有些发潮,似乎被绳子勒过,待看到鞋袜时,却泛起一丝疑惑,三人的鞋底沾染了淡色的花粉,一人的鞋底还有一小片花瓣。

    景暄和将花瓣轻轻拿出,给两位仵作看,问道:“你们可知,这是什么花?”

    两人接过,因为怕再被呵斥,所以这次不敢有丝毫马虎,只是盯着瞧了半天,最后得出结论道:“禀大人,这应该是樱花,现今三月,正是樱花盛开的季节。”

    “樱花?”景暄和负着手,思索了一下,说道:“据我所知,顺天府气候干寒,本不适合樱花生长,那么这樱花,难道是从外省而来?”

    这个想法一出就被她否定了,若这樱花来自千里之外,到顺天府早就“零落成泥碾作尘”了,怎会有如此完整的存在?

    “大人,小人知道。”一名仵作趁机跟景暄和表现,他说:“离顺天府不远的建宁寺在一片山谷之中,那山谷气候比城内温暖许多,寺中生长着大片樱花,现今正是游人赏樱的好时节,大人何不从建宁寺入手呢?”

    “好家伙,原来如此。”景暄和拊掌一笑,看来被众人如此忌惮的“神鸟夺心案”,终于有头绪了。

    小吏们曾向她禀报,在发现尸体的三处地方都发现了车轮碾压的痕迹,死者遇害后,尸体分别被抛到了这三处,而建宁寺很有可能就是第一案发现场,景暄和颇有拨开云雾见青天之感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出义庄后,阿呆见景暄和神情颇有自信之意,问道:“老大,可有好消息了?”

    景暄和整了整衣帽,微笑道:“还记得刚才的三个问题吗?现在已经解决了第一个,我们现在便要去一个关键地方,那就是建宁寺。”

    “老大,难道你要烧香拜佛,祈求上天保佑你破案成功吗?”

    “你个呆瓜!”景暄和弹了一下阿呆的脑门,“自然是有重要证据指向此处,你以为我和你一样,天上打个雷都恐惧半天,还以为自己得罪天神了么?”

    “嗷,说话就说话,动什么手呢?”阿呆吃痛地捂住脑门道。

    景暄和骑上白马,回头望了阿呆一眼,说:“现下时间紧急,我与锦衣卫的兄弟先行一步,你骑黑驴快些跟上吧。”

    说罢便扬手挥鞭,白马仰天长啸一声,绝尘而去,扬起了一地灰尘。

    阿呆被灰尘呛得咳嗽了两声,一抹额头,哭丧着脸,说:“老大,你等等我呀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不多时,景暄和一行纵马经过刚才的溪边,这时,小溪却被里里外外围了一圈,好不热闹,外面的一层人均戴尖帽,着白皮靴,穿褐色衣服,系小绦。

    从服饰上看,应该是东厂番子。

    史书上,明晚期的东厂番子名声实在太差,景暄和对他们可没什么好印象,可她从未见过如此大的阵仗,溪边一定是有什么大人物,保不齐就是……

    景暄和心头一紧,将马停在小山坡的枣树下,这小山坡可以俯瞰小溪的全景,又因为树木荫蔽,溪边不能看到山坡,锦衣卫的小旗们见她下马,便也随之停下。

    “这样走走停停,要多久才能破案呢?我看你压根就不想破案,就是想白吃皇粮。”之前牵马的少年抱臂道,看来很有些不耐烦。

    景暄和没有理他,只是往溪边望去,有一人正在垂钓,与其说是垂钓,不如说是小憩。

    他躺在木制的躺椅上,将上好的紫檀木鱼竿架在一旁,有人拿伞给他遮阳,有人帮他扇风,他的身旁摆着四个装鱼的竹篓,这些竹篓大小相同,朝向一样,就连互相的间隔都相同。

    竹伞微微偏斜,露出一张苍白得有些过分的脸。

    他微微睁开眼睛,竟给人一种纯洁亲和的感觉,戴一顶黑帽,白色的袍子做工繁复,在阳光下泛出淡金色,面容平凡,却隐约有风雅出尘之感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,任凭谁看一眼都觉得他是文弱的书生,隽雅的侠士或是好心的邻人,可他偏偏不是。

    在景暄和的记忆中,于歌笛之前曾与魏福忠有过一段交集,她心想:如果于歌笛泉下有知的话,早知今日,第一次见到他,她就会给他吃天下最毒的药,让他没有机会做那些丧心病狂、心狠手辣的事吧。

    魏福忠的外表实在是良善,谁都不会想到,现今权倾朝野、令人闻风丧胆的东厂督主,会是这个样子吧。

    见他醒了,他身旁赶忙跪下一个小太监,将茶杯双手奉上。

    “干爹,请喝茶。”小太监清了清嗓子,大声道。

    魏福忠喝了半口茶,摆了下手,那小太监跪着挪动到了另一边,此时,景暄和的目光全落在魏福忠身上,自然没空在意那个小太监,可当那小太监抬起头的一刹那,景暄和全身的血液似乎在一瞬间凝结了,她想说话,可是怎么也说不出来,只是喉咙发出窸窣的声音,她的双脚不受控制地向前迈去,理智却告诉她不能这样做,不能。

    这时,远处突然窜出一个黑影,这黑影笨拙不堪,细看是一人骑在一头黑驴上,那黑驴横冲直撞,似乎失了控制。

    “停下,快停下!”阿呆大喊道。

    黑驴哪里听得懂人话?它直直地冲入向溪边的人群中,人群爆发一阵惊呼,“保护厂公!保护厂公!”

    “阿弥陀佛,老天保佑啊!”阿呆大呼。

    黑驴不要命地将排的整整齐齐的鱼篓撞翻,溅了魏福忠一身水,最后阿呆连同着黑驴,一齐栽入了溪中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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