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午时分,景暄和来到了皇宫。

    在于歌笛的记忆里,她小时候和爹爹娘亲也来到宫里赴宴过,当时只觉得这个地方真大,有意思的东西实在太多了:琉璃瓦的重檐屋顶在阳光下闪着明光,朱漆门掩映,远处的珊瑚长廊色色生辉,仿佛是神仙居所,宫娥内侍仪表不凡,穿行在宫殿中,颇有落落大方之感。而如今的端午时节,更是景色唯美,殿前的石榴花像大片红彤彤的云彩,蜀葵初绽,蟋歌蝉鸣,宫室的两侧摆有插着菖蒲和艾蒿的花盆,十分别致。

    可惜如今物是人非,身份不同,心境自然也不同了。

    她随周承恩来到御花园,与她同级的官吏正在一起夸夸而谈,见周承恩来了,都赶忙施礼。景暄和陪着他们说了许多场面话,只觉得脸都笑僵了,有些憋闷,便找了个借口要去更衣。

    刚转了个拐角,便见一干大臣在侃侃而谈,为首的那人长眉细目,举止文雅,居然是大理寺卿欧阳明允。这是于景涟大人最得意的学生,也是小时候经常来于府的熟人。还记得那时,欧阳明允第一次来到于府时,只是个空有一腔热血的穷小子,于景涟十分赏识他,觉得他甚有才华,于歌笛便也对他另眼相看。他的辞赋写的极好,还教于歌笛对对子……

    可惜现在还不是相认的好时候,景暄和抿了抿唇,便决定去别处转转。

    “大理寺最近新出了一件案子,有些棘手。”欧阳明允说道。

    一听有案子,景暄和便停下了脚步,竖起耳朵聆听。

    “京郊有三名妇女都失踪了,听与她们一起的人说,是被一个全身长着长毛,面目可怖,身高八尺有余的野人所掳走了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,野人?!不可能吧。”

    “哎呀呀,现在这世上居然有野人的存在?”

    “是啊,真是滑天下之大稽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再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了,景暄和暗自思索着,便离开了。

    御花园很大,她来到一处幽静的池塘边,只有青草碧树,与刚才所处的花团锦簇实在不同,却别有一番风趣,暖洋洋的太阳洒下来,让人莫名的安心。

    “景大人怎么在这?”

    万灵安突然出现在她的身后,景暄和一惊,只觉得这人怎么神出鬼没的?他今日穿了一身绣有五毒,艾虎的补子蟒衣,在端午佳节,和众多朝臣一样,预示着向“毒虫”宣战。虽然其他人穿这衣服有些好笑,可是万灵安穿起来却别有一番清冷高贵的感觉。

    她反将一军,道:“那万大人为何会来这里呢?”

    “我们应该是一样的原因吧。”万灵安摇头一笑,道。

    “当然不了,万大人参加的是一等宴席,难道也会嫌人家的谄媚巴结聒噪么?”

    “好听的话听多了,自然觉得疲惫。”万灵安似有什么话想说,却欲言又止的样子。

    景暄和说道:“万大人看起来……似乎有事情想问我?”

    万灵安也没有隐瞒了,目光只是飘到了她的手上,眼底似有一点怜惜,“你的手,已经大好了吗?”

    “回万大人的话,已然好了。”景暄和将手摊开,虽然结了痂,伤口却并没有感染。

    万灵安抬眸问道:“为什么……要救她?”

    “你是说黛烟公主?”景暄和沉吟了一下,“我不是她,更加没有经历过她的故事,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她善良。她虽然是幕后的主谋,可是我们为官断案,应该以大明律为准绳,而不该用自己的推理将凶手逼死,如果这样,我们本身不也是滥杀的刽子手了吗?小人以为,大人贵为内阁首辅,一人之下万人之上,眼界与胸襟都应该比下官高,可是大人也许站得太高,望得太远,而忽略了最基本的东西,那就是人的生命,这样岂不是舍本逐末了?”

    景暄和说完才发觉自己似乎说的太多了,便偷偷瞥了一眼万灵安的表情,却见他若有所思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景大人,受教了。”他突然说。

    “下官只是在胡言乱语,万大人见笑了。”景暄和讪讪一笑,她像是想起了什么,突然说:“万大人,你是如何发现,我便是于景涟的女儿于歌笛的?”

    “你是……于歌笛?”万灵安虽然极力掩盖,眸中还是流露出了难以名状的震惊。

    这倒把景暄和弄懵了——难道万灵安不是因为暗恋于歌笛,又误以为她是真正的于歌笛才对她那么亲近的?!

    这样看来,如果她不说,万灵安竟然不知道……可是他看自己的眼神,明明就像在看老熟人一样啊。

    “我们之前,见过面么?”景暄和抬头,总觉得万灵安的眸子有些熟悉,又记不起在哪里见过。

    万灵安似乎有些怒意,他走近一步,逼视着景暄和,道:“你当真不记得了?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忽然有些自嘲地一笑,“也罢,毕竟那么多年了,你不记得也不奇怪,我的出现,不过是你生命中的一个最普通的过客罢了。”

    说完他便离开了,景暄和有些怔忪,又实在想不起来自己到底与他有何交集……

    完了,不光暴露了身份,还将自己与他置于如此尴尬的境地。

    景暄和简直想拿块豆腐撞死自己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宫宴时,大臣们鱼贯而入,皇上和明贵妃坐在主席,明贵妃今日盛装打扮,腰间佩戴着艾叶和治病符,皇上朱懿德今日似乎龙颜大悦,许是等下还有登龙舟,骑马表演等活动。

    午饭时,大家先饮用朱砂、雄黄、菖蒲制成的药酒,再被分发了各式各样的粽子。景暄和喜欢吃甜粽子,便取了个八宝粽子来吃,当下入口,只觉得清甜可人,真真是人间上品。

    在午宴的间隙,皇上突然举杯,对景暄和说:“爱卿近日破了神鸟夺心案,委实是大功一件,朕近日敬你,也算是对爱卿连日辛苦的赞赏。”

    景暄和赶忙起身,恭敬道:“能给皇上办事,是微臣的福分。”

    “来人,将朕近日新得南海珍珠,翡翠芙蓉玉,还有二十两黄金取来,也算给景卿的礼物。”

    景暄和一惊,只觉得朱懿德出手也太阔绰了些,又见他玩味地眼神,当下也没有再推辞,只是领旨谢恩。

    午宴结束后,便是戏曲。

    这是后宫命妇们最喜欢的活动之一,京城贵妇们每次过节都约一些官家姐妹出去听戏,如今最时兴的戏剧有三部,分别是李开先的《宝剑记》、王世贞的《鸣凤记》、和梁辰鱼的《浣纱记》,若是哪个京城贵妇说自己没有听过这三部,恐怕会被其他人取消说跟不上潮流了。

    让景暄和没想到的是,给景暄和送上礼物的正是于恺之,不,他现在已经是“小伍子”了。

    他端着宝盒,身后还有四个端礼盒的小太监,可是正当他向景暄和走来的时候,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——于恺之摔了一跤。

    他顾不得疼,脸上写满了惶恐,只是颤颤巍巍地将那宝盒打开,翡翠芙蓉玉已经摔成了两截,南海珍珠也多有破损。原来恺之端着的是两件宝物,而后面四人每人端着五两黄金。

    “主子万岁爷饶命!主子万岁爷饶命!”

    于恺之磕头如捣蒜,魏福忠却大声训斥道:“好你个不长眼的奴才,这宝物如此珍贵,就算赔上你一条贱命也不行吧。”

    “是奴才蠢!是奴才的错!”

    于恺之仍在求饶,眼见他的额头已经磕出血来,景暄和心底十分痛惜,“不必了!”她说。

    “爱卿何出此言?”朱懿德有些不耐烦地望着犯事的小太监,问景暄和道。

    景暄和连忙施了一礼,说:“臣惶恐,本不敢受陛下如此的恩德,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,又何足挂齿?如今这小太监犯了错虽然不对,可是臣却认为,也许是上天认为臣功劳不够,想要臣破获了更多大案,再受陛下赏赐!”

    朱懿德摆摆手道:“不过是个犯事的小太监而已,景卿也不必为了他说情,自降身份,不值得。”他望向魏福忠,说:“该怎么办,便怎么办吧。”

    “干爹救我!”于恺之突然叫道。

    “好你个不知死活的东西,居然敢牵扯到咱家的头上来!”魏福忠似有恼怒,“来人,将这不长眼的狗东西拖下去,乱棍打死!”

    景暄和的冷汗都下来了,眼看着于恺之就要被人拖走,她突然看到地上隐约有一点亮光闪过,那是……

    景暄和突然离席,施礼道:“皇上恕罪,臣发现,这小太监是被人所害。”

    “哦?谁这么大胆,敢在朕的宫宴上害人?”朱懿德来了兴趣,“爱卿还请详说。”

    景暄和踱步到了恺之周围,弯腰捡起了一颗小珠子,“陛下请看,这小太监是被人用珠子打中了膝盖,所以才倒地的。也许是他心头害怕,慌乱起来,都忘了这个膝盖被打中的细节。”

    恺之眼珠一转,抹了把汗,连忙说:“是!是有此事!刚才奴才只觉得膝盖一痛,还以为是自己的问题,没想到居然是有人要害奴才!”

    景暄和点头,道:“而害他之人嘛,就在他身后的四人之中。”

    此言一出,恺之身后的四个太监全部跪地,接连喊冤。

    “冤枉啊!大人怎么确定是我们四个做的?”一个尖脸的太监说。

    景暄和道:“朝臣坐在两边,离你们的距离本就不近,若这珠子来自两边,从角度上来看,也打不到他的膝盖,所以,只有你们四个有嫌疑。”

    “有意思,真有意思!”朱懿德差点就要抚掌而笑,可是却忍住了,他轻咳了一声,说:“那景卿可有对策,查出是哪一人所为啊?”

    “回陛下,臣想检查一下他们的手掌。”

    “准。”

    景暄和仔仔细细地看过了四人的手掌和手背,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余光只见皇上贵妃和所有朝臣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,难免有一些紧张,景暄和深吸一口气,大脑开始飞速旋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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