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句不大不小的良心话,我确实应该请她客的,以便略微尽尽地主之谊,虽然我也是才来黄岛没几天,也算不上真正的地主。我想,作为长着一个脑袋、两条胳膊、两条腿的地球人,根本不用动脑子差不多都应该能明白这个道理,是吧?

    可是,我现在请她的愿望实际上并不强烈。

    因为,第一,她这次绝对说对了,而且是一针见血,我连第一个月的薪水还没拿到手呢,有必要打肿脸充胖子吗?

    第二,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,你来我往的都是少不了的事情,我有必要和她计较这一次两次吃饭谁请客的问题吗?

    第三,不要再多说了,多说就没意思了,她现在是开饭店的老板娘,而且生意还很红火,说句不好听的话,她兜里装着的钞票可比我兜里装着的铜板多多了,不是吗?

    作为一个枣庄本土出产的男子汉大丈夫,作为一个来自铁道游击队故乡和微山湖东岸的新时代年轻人,一个肩负着崇高的历史使命的初升的太阳,我倒不是想要在女同学面前当孬种,我确实是从以上几个方面考虑,才得算不和她争抢东道主的位置的。

    她既然想要面子,那就给她呗,我适当地当一回小气鬼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反正我们吃的这顿饭也花不了多少钱。

    “那好吧,等我领了第一个月的薪水一定请你吃饭,到时候你可别借口生意忙,不答应出来啊。”我略带欣喜地稍加掩饰地说道,占了别人小便宜的卑鄙心思还在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呢。

    可是,话还没说完呢,我就感觉有点后悔了。想我这么聪明的一个人,竟然一不小心又把自己给绕进去了。想想也是啊,她愿意请客就让她请呗,我不想掏钱就不掏呗,我干嘛要把以后的事情搬到现在来说呢?我为什么非要许诺过一段时间要请她呢?

    有句话是怎么说的?

    噢,叫屎不出来,屁先出来。

    对,我现在就是这个讨厌的熊样,第一个月的工资还没影呢,我连自己能不能干到这个月的月底都还说不清呢,就敢随便许诺要请她的客,这也显得我这个人太沉不住气了,不是吗?

    于是,我脸红了一下,就一小下而已。

    “你请我,我肯定来呀,就是下刀子也来!”她非常麻利地说笑道,因为这话说得太过麻利了,反而让我感觉有些可怕。

    有道是请神容易送神难,我这又是何必呢?

    算了,请客的话都说出去了,就先不管那么多了,正所谓男子汉大丈夫,一言既出,驷马难追,到时候我就再麻烦一次吧。

    既然暂时无话可说了,那就喝酒吧。

    第一杯啤酒很干脆,我们都是一饮而尽的。

    然后,又倒上了第二杯。

    此时,我很自然地就想起了我的偶像邓丽君唱的那首非常著名的靡靡之音,《美酒加咖啡》,对就是这个味,又喝了第二杯。

    可是,我现在的心情却和歌曲里唱的完全不一样。

    我并没有心儿醉,也没有当场流泪,更不会一杯再一杯,我只是很随意地饮了第一杯,然后又倒了第二杯而已。

    至于这第二杯,我肯定不会一饮而尽了。

    我估计,她也不会尽情豪饮的,毕竟她是女孩子嘛。

    “你还是上学时候那个样子——”她颇具醉意地说道,忽然就和我聊起来青涩的往事,一些我最不想被人提起的往事。

    “是吗?”我被迫笑道,笑得十分凄惨。

    “当然了,你看你,外表根本就没变,还和原来一模一样,鼻子还是那个鼻子,眼睛还是那双眼睛,头型还是那个头型——”她硬充斯文地说笑道,居然用起来了颇具语言韵味的排比句。

    “星星还是那个星星,月亮还是那个月亮——”我禁不住小声地哼唱起来,以便给她制造一种喜庆欢乐祥和的谈话气氛。

    “多少年前的老歌了。”她评论道。

    我就不喜欢她这么说,真的。要不是为了照顾她的情绪,我才不会哼唱这么老旧的歌曲呢,这也是真的。可是,她却不理解我的心情,不明白我的意思,真是让我感觉有些无语。

    哦,说到上学时候的事情,我倒是真的想起了很多不堪的往事,而且一旦勾起了隆重的回忆,突然间就有点刹不住车的意思了,于是乎回忆的潮水瞬间就将我淹没了,吞噬了,消化了。

    其实,嗯,说句难听话,我也不是没喜欢过她。

    让我想想啊,拢拢头发仔细地想一想啊,当年在我感觉最为无聊和没意思的时候我的确喜欢过她,真的。如果硬要计算一下时间长短的话,前后加起来大约有半年左右的跨度。

    哦,或许还要长一些,如果算上前奏和尾曲的话。

    那个注定只有花落没有花开的灰色时节,就是我们在一起读最后一个高三的时候,亦即我们两个人一块煎熬着高四的郁闷时光的时候,我在百无聊赖之际对她产生了若干份量的兴趣。

    那时候,她留着一头齐耳的黑黑的短发,同时有意无意地将一张还算可爱的娃娃脸半露着,半遮着,言行举止还是一副大大咧咧的对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,虽然她的内心深处可能是痛苦不堪的,是郁郁寡欢的,是不堪重负的,是和我一样的。

    说实话,要是我能接近别的更为漂亮的女生的话,我的断然不会对她产生什么想法的,因为我从骨子里不喜欢她,我感觉她这个人太强大了,太没心眼子了,太缺乏女人味了。

    可是,这些都是可以忽略的,在某些极端情况下。

    比如当时。

    萝卜快了不洗泥,没有萝卜可以吃泥。

    然后,她就走进我的视野了。

    我是在高中生涯的最后一年的冬天对她感兴趣的,那个时候她喜欢穿着一件带点灰黄色小豹纹的棉大衣,就是这件大衣巧妙地掩盖了她身材方面的缺陷,使她显得有点意思了。

    元宵节的时候我去临山公园游玩,独自一个人去的,然后在奚仲阁的东边不小心碰见了她。

    在那一瞬间,我就感觉和她有缘,要不然怎么会在壮丽辉煌的临山奚仲阁碰见她呢?

    其实,对于那个阁楼究竟叫临山阁,还是叫奚仲阁,我并不是多么在意,因而也弄不清它的准确名称。

    尽管我完全可以问一下度娘,但是我却不愿意动一下手指去搞清楚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因为,完全没必要,或者是,根本就不重要。

    重要的是,我在阁楼下面碰见了王炫月同学。

    而且是在灯火辉煌的元宵节,人约黄昏后的元宵节。

    更加有意思的是,她居然冲我笑了笑,露出一口白牙牙,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冯健雪演唱的陕西歌曲《叫一声哥哥你快回来》。

    我太喜欢这首歌了。

    后来王二妮也演唱过它。

    它的歌词好像是这样的:

    上河里的鸭子下河里的鹅,

    一对对毛眼眼找哥哥。

    煮了那个签签(哟)下了那个米,

    大路上搂柴瞭一瞭你。

    清水水的玻璃隔着窗子照,

    满口口白牙牙对着哥哥笑。

    双扇扇的门来(哟)单扇扇的开,

    叫一声哥哥(哟)你快回来。

    啊……啊……

    双扇扇的门来(哟)单扇扇的开,

    叫一声哥哥(哟)你快回来。

    我当然知道自己才短思涩,平庸无能,就是个金漆马桶,不仅肚子里没有多少值钱的墨水,就是里面有很多五颜六色的墨水,一时半会恐怕也倒不出来多少,所以我根本就不会形容这首陕西民歌写得有多好,唱得有多妙,味道有多么迷人。

    一句话,我反正就是特别喜欢它,有事没事就爱听它。

    我觉得它写出了我的心声,唱出了我的欲望,演绎出了我的灵魂底色,把我不好表达的意思都表达出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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