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遇雪伸手抽了一张出来。

    果然,那是林伊杰的专辑。

    她转到正面,发现隔着一层塑料薄膜,专辑外壳上有银色的笔迹。

    这是……林伊杰亲签?

    林遇雪睁大了眼睛,她又去翻剩下的,一共十一张,每一张都是亲笔签名的唱片。

    林伊杰是港城著名的老牌艺人,影视歌三栖,曾经红极一时,后来因意外去世,全民哀悼。

    林遇雪一直听闻他的大名,但因为并不是自己这个时代的偶像,所以没有多关注。

    直到她最艰难的那段日子,某一天偶然听说了林伊杰跟妻子的神仙爱情,进而听进去了他的歌,看遍了他的演唱会和影视作品,才彻底迷上这个曾经让全国都为之疯狂的上世纪偶像。

    他的作品把当时深陷绝望的她拉出泥潭,因此对林遇雪意义深重。

    以她的个性,这种私人喜好是不会大张旗鼓拿出去说的。

    只是在某一次的团队聚会上,有人知道闻竹声和Jack要去港城出差,开始说免税店的事情,闻竹声索性问大家是否有什么需要代购的,女同事们开始叽叽喳喳讨论。

    自然不会真的让老板代购,但毕竟还有Jack在,何况聊一聊也没什么。

    等问到林遇雪,她发觉自己没什么要买的,就直截了当地说没有。

    Jack倒是积极鼓动她,当着大家的面捻酸带醋似的说你要什么老板都会帮你买,别怕。

    彼时闻竹声从台城回来几天,话都没跟她单独说过,Jack的意味不明让她不爽。

    于是她板着脸,硬邦邦地对Jack说:“我想要林伊杰,你能把他带给我吗?”

    她生硬的语气让笑话也变得吓人,Jack当场讪讪,没有再说什么。

    那通话就这么过去,真正有几人找他们代购了,林遇雪一概不清楚。

    她以为那只是一个玩笑。

    此刻面对这十一张亲笔签名的唱片,林遇雪心脏酸楚又膨胀,挤压得她无法呼吸。

    自己发脾气怼人的话,也有人听到了心里,把一把刀子变成了一束玫瑰。

    林遇雪极力深呼吸,问对面从从容容的男人。

    “这是真的签名?”她知道肯定是。

    “当然,”闻竹声不可思议,“我还能拿假的糊弄你?”

    她其实不在乎明星的签名,但林伊杰的到底不同。

    而且,这么多签名专辑,他费了多大劲才买到?

    但不会表达感情的人好像总是词不达意,话到嘴边变成——

    “多少钱啊?”

    像是感叹又像是心疼钱。

    她是真的心疼钱,这种东西有一张珍藏就够了,买这么多太浪费了。

    哪怕是闻竹声花钱,她也不想让他破费。

    闻竹声又笑了,他今天好像很开心。

    “老板赠送,不要钱。”

    闻竹声去台城的时候,就有意给她带个礼物,他不仅是她的老板,也是导师,出差给自己的人带份礼物,人之常情,也有助于促进两人关系和谐。

    结果在台城匆匆忙忙,连分给大家的特产都是机场临时买的,于是他只能作罢。

    既然要送礼,总不好随随便便应付。

    后来在港城,想直接问问她有什么要的,又觉得以她的性子大概是说不出什么一二三来。

    想了半天,想起来饭桌上她怼人的话,失笑之余觉得不无道理。

    带不了人,就带那人的唱片好了。

    虽然是早就过世的明星,因着名气够大,倒也不算难淘,只是收集得这么全不太容易,一些稀缺的版本人家也不愿意卖,总之费了一些功夫,到底叫他办成了。

    不说那姑娘收到感觉如何,光是他自己买齐,都已经觉得很有成就感了。

    林遇雪不知道他这个老板是指他自己还是唱片店老板,应该是他自己。

    不要肯定不行,这是他的心意。可她无以回报,给钱他不会要,别的也没有拿得出手的。

    何况她也不富裕。

    闻竹声看她一副很有心理压力的样子,催她,“你这是什么反应,不求你感恩戴德,至少也要欢天喜地吧,还是高兴傻了?”

    她像定格似的盯着手里的东西,千丝万绪滑过,许久之后突然对着闻竹声扬起一个笑脸,看着他说,“Neil,谢谢你。”

    闻竹声愣了一下,很快说,“好,不客气。以后记着点儿老板好。”

    林遇雪双手抓着唱片,像个虔诚的信徒。

    “记着呢,我一直记着的。”

    闻竹声看她那个样子实在严肃,连玩笑也不敢多开了。

    这姑娘简直一副要为了几张唱片以身相许的架势。

    他从地上的大袋子里又掏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,递给林遇雪。

    “你不是喜欢吗?拿去吃。”

    林遇雪看着盒盖上印的各种点心的图案,眼泪几乎要出来。

    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犯规啊!明明对自己不闻不问,又好像无微不至,她都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意思了。

    这点心明显是临时起意给她的,于是她连忙摆手不要,闻竹声跟会读心术似的,说,“放心,我够分了才给你的。”

    说完把盒子往袋子旁一放,不要再多纠结这事儿的样子。

    林遇雪跟做梦似的晕晕乎乎抱着两样东西出来,迅速藏进自己的大挎包里,生怕别人知道闻竹声区别对待,影响他在员工中的评价。

    过了会儿又心痒,掏出来看了一眼,迅速拍了两张照片,发了微博。

    “希望这是某种证明。”

    然后那天下午,直到Carrie来招呼她下班,才发现自己面前的表格一动没动,看了一下邮件,幸好没有急需她回复的。

    临走的时候,发现闻竹声还在专心致志地忙,她拐了个弯儿,门都没敲就冲到了闻竹声面前。

    闻竹声被她的突如其来吓了一跳,从屏幕前抬起头,看到她对自己微微笑着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鼠标一顿,他问。

    “Neil,不下班吗?”

    “马上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怎么回去?”

    闻竹声了然,他笑了笑,“抱歉,今晚住西边。”

    他的老母亲又开始作妖。

    林遇雪完全没有失望,她点点头,笑得更灿烂,“好的,那你早点下班,好好休息,我先走喽,明天见。”

    闻竹声目送开成向日葵似的林遇雪离开,感叹早知道她这么好收买,何必一开始费尽唇舌。

    林遇雪觉得这是跟Carrie一起坐地铁以来最漫长的五站,她克制不住地想跟她分享老板对她的特别,想探讨老板的心思,他们的可能。

    Carrie虽然已婚已育,但思想开放包容,她记得当初闻竹声在晨会上说“Tony有女朋友的哦?”

    当天下班就遭到了Carrie的蔑视。

    她说:“有女朋友有什么大不了的伐,只要没结婚都讲不好的,大家都有机会。”

    她这话倒不是纸上谈兵,而是切身体会。

    据说她28岁那年决定结婚,但跟当时的男友正闹分手,家人给她介绍了一个有钱人,来往之下觉得无可无不可,于是她直接去酒店问了下半年什么时候有空办婚宴,火速定了个日子。

    等到人家问她新郎名字叫什么,她直接报上了男友和相亲对象两个男人的名字,顶着酒店客服讶异的目光,她告诉人家这两个谁是新郎还不确定,到时候再看。

    是以她坚信,感情也是竞争上岗,不到最后无定论。

    面对这样飒爽酷炫的Carrie,林遇雪觉得她已经以过来人的身份看透了爱情,一定能给自己迷惘的办公室恋情一丝拨云见日的指导。

    可惜她说不出口。

    Carrie到底是闻竹声的下属,她害怕自己影响老板名声,也害怕他们觉得她不自量力,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

    于是这一份今日爆棚的甜蜜和被暂时忽略的苦涩,只能在夜晚独自翻来覆去地回味。

    林遇雪第二天又穿上了战袍,恢复了她周一的打扮。

    大家已经见怪不怪,反而是晨会结束回去的时候,撞上出来倒水的闻竹声,他看了她两眼,跟其它同事一样,不吝赞赏。

    “Sherly今天很漂亮,晚上有活动啊?”

    闻竹声说得委婉,大家一般都问她晚上是不是有约会。

    林遇雪突然艺高人胆大,有种必须要抓住一切机会跟闻竹声纠缠的感觉。

    她说:“没有啊,等人约。”

    这话如果从某个性感熟女嘴里说出来,闻竹声一定会立刻明白这是暗示。

    但这是林遇雪,即便她这身打扮靓丽淑女,给人也是清清泠泠的感觉,闻竹声完全没多想,顺口说,

    “还有男孩子这么不识相啊。”

    有啊,那个人就是你。

    美士的办公室永远古井无波,但最近最大的波算是都起在了两个年轻小姑娘身上,大家都无所谓地喜闻乐见,只有Lily眉头紧皱,觉得跟自己当初招他们进来的期待大相径庭。

    因为年轻女孩们的改变显然都跟工作无关,甚至会影响工作。

    一个是Grace,众所周知她乐观开朗、健谈自信,但这姑娘的自信心显然超越了所有人的预期。

    她在某一天早上突然顶着一头荧光粉的长发进入办公室,几乎成为整个美士中国区总部办公室的吉祥物,人人都有意无意地来围观一下。

    林遇雪真心佩服她的心理素质,如果是她,可能进家门都心理压力爆炸了。

    她羡慕这种自信和自由,欣赏一切离经叛道、勇敢做自己的行为,这是她此刻极度欠缺的品质。

    别人显然跟她想法差不多,同组的同事一上午几乎没干什么事儿,就围着她采访了。

    “怎么想起来染这个颜色啦?”

    “觉得好看就染了。”

    “染了多久啊?”

    “就昨晚上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突然染头发啊?”

    “想染就染了。”

    林遇雪看着Grace座位上来来回回却一直没少过的人,都替她心累。

    幸好她心脏强大,简简单单回复得让人无从反驳,甚至有点享受成为话题中心的感觉。

    每个人都很有情商地表示赞叹,没有人会说“这样在办公室不合适吧”“领导会不会有意见”这样吃力不讨好的话。

    只有Lily板着脸听了两句,面色不豫的走了。

    没办法,美士也没有规定员工不能染头,Lily看不过员工这么有个性,可没有一个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Grace做出改变。

    她没有影响任何人,只是给自己染了个头发。

    很多人都染发,只是颜色的区别而已。

    林遇雪以为她多多少少会遭到老板的打压,结果完全没有,一周过去了,大家一开始的猎奇已经变为每天看到一头粉毛见怪不怪了,Grace说没有任何领导叫她整改。

    林遇雪突然觉得,美士其实是个很不错的公司。

    另一个就是林遇雪,她几乎是Grace的反面,低调朴实颓废丧气,但Grace染发之后,他们俩似乎又有一丝相像,好像都有点特立独行。

    总之,这样的林遇雪像枯木逢春,久旱甘霖,突然变得鲜活饱满,嫩生生的等着谁去采摘似的。

    她每天打扮得清爽漂亮,往那一站就是一道优雅的风景线,跟人来往也热情了许多,能够主动参与对话,而不是像以往一样半天懒得说一句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她的精气神,以前总是面色苍白,睡不醒似的,现在整个人像水葱般鲜嫩。

    有一天连平时一本正经的中年PM路过都夸她,“Sherly最近皮肤很好啊。”

    林遇雪谦虚:“都是化妆化的。”

    她当然知道这是为什么,甚至有好事的女同事问她是不是谈恋爱了。

    有些人甚至不用跟他发生什么,他的存在本身,就已经成为精神源泉,让人生生不息,蓬勃向上。

    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。

    闻竹声自然也发现了她的变化,但他也没想明白这突然的转变从何而来,不过他欣慰多过好奇。

    大好的年纪死气沉沉,总归是可惜的。

    林遇雪底子好,打扮起来之后即便为人一如既往的低调,身边也多了不少蠢蠢欲动的男青年。

    这一点让她苦恼。

    她只对自己喜欢的人感兴趣,喜欢自己的连一句话废话都懒得多说,旁敲侧击的试探和带着目的的了解对她来说完全是困扰。

    但更让她困扰的,是闻竹声刚好撞上这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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