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下来吧!胎盘!下来吧!

    我,荷露斯,为她,正给予孩子生命的女子祈求,让她免受折磨,如孩子已诞下一般,

    看!当她戴上这护符,哈托尔女神躺在她手心!

    而我,就是拯救她的荷露斯!”

    跪在贝斯神(1)前将祈生咒念过四遍,产棚里便出来一名稳婆,从他手里接过珐琅护符,转回去给产妇戴上。三重亚麻帘隔去了秽气,却不能减轻半分痛楚,听那里头一阵阵剜心似的叫喊,奈巴蒙忍不住皱眉退开几步。为避开这血淋淋的亵渎,他向来是不会亲临产棚的,无奈村长年前就转托了母亲来求他,他家夫人多年不曾再育,好不容易怀上了,生怕母子有闪失,非要他过来近身佑护不可。

    毕竟,“他是上到至乘之地亲身侍奉过两陛下的祭司大人啊!”

    唉,自他终成祭司这些年来,也不知母亲往他身上添描了多少浓墨重彩,弄得人人都看不清他底色,被这许多敬畏目光追随着,他连背影都必须留得好似神明附体。

    “下来吧!我儿!”

    里头骤然一声嘶喊,隔帘滤去了双生其中的痛楚与喜悦,入耳时只剩得单纯的不耐。

    真不是一个让人省心的孩子,奈巴蒙心道。他招来杂役,吩咐准备新榨的油,孩子出来时或能用上。

    杂役刚去,村长家的独女阿蝉就从外屋转进来,悄悄凑近来问:“生了没?”

    看她满身尘土,像是刚回到家,奈巴蒙便答:“需得再等一会,夫人刚坐上产凳。”

    “不知会生个什么出来,”她轻声笑说,“可别是个丫头,缠人讨厌的时候比猫都精,还要分掉我一大半嫁妆。”

    这姑娘想的倒是长远,祭司笑笑,指指垂帘,道:“进去陪伴你娘吧?”

    “听她疼成那样,我真有点发憷,”她犹豫着掀起隔帘朝里张望,央求似地又问,“你家小七今天在么?我出不去,想找她来说说话,行吗?”

    “她恐怕没法分身过来,”奈巴蒙微笑道,“神谕定了今天开耕下种,她跟着一起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我晓得,我家哥哥们也去谷仓领麦种了,”阿蝉不解道,“可这和七有什么关系呢?污泥糟糟的,按说也轮不到她去犁地啊!”

    “单只为瞧瞧热闹,没有别的。”祭司笑道,“难得今天人到的齐整,放她一天功课,随他们玩去。”

    “真是!都说谢普赛特夫人宠女儿,依我看您家却是尽在欺负她呢!”阿蝉撇撇嘴,“姑娘家学圣书体(2)有什么用啊?”

    “不是为了教她正经说话,母亲也不会允许我为难她。就怕这孩子被那几个带野了,碰巧那时我也闲。”他少不得向这位小姐再解释一回,“也就是记诵的时候累些,记下便好了。”

    阿蝉望着他笑,微带嘲弄的神情颇可玩味,宛然在问:“她真就是那么了不得的姑娘吗?”可奈巴蒙却看不出来,那时他还不懂姑娘家这套心口不一,旁敲侧击的语法。两人的一问一答隔空飘过,都没落在实处,阿蝉不好再说什么,掀帘进去,留祭司独自在外,倾听里头的动静,另又嘱人去准备催产的药剂。其实他与那位精明的小姐是想到一处去的,都盼望村长夫人能再添男丁,母亲让他得便的话讨要些母乳带回去。

    生了男孩的妇人的母乳,和上甜瓜汁,便是管用的验孕药剂。不晓得母亲预备要转给谁,或许是某个来找她梳头的姑娘私下拜托的吧?

    从村长家出来时还未到正午,他左右无事,便绕道从自家田上过,远远就望见三个大点的弟弟驼着种子褡裢,各自领了十几个佃户往松过的土里播撒麦种,最小的弟弟跟在后边,手里抓着一根柽柳枝,胡乱挥舞着,贪食的雀鸟在他身前身后扑下掠上,吱吱喳喳地恼他,怨不能得嘴。目光匆匆扫过田垄,却不见小七,他心下正疑惑,忽听背后有人大叫:“祭司大人——”

    这声音语调再不会是别人,转身一望,果然是他家三儿浩浩荡荡赶了一群猪,嘴里嚷嚷:“当心!当心!”,脚下倒丝毫不滞,生风似地冲他来了。奈巴蒙避之不及,只得由着猪只挤挤攘攘蹭过,拱了他半身泥。

    “对不住啊!祭司大人!”三儿笑嘻嘻地挨近来,“不知您屈尊下地,得罪之处还请多多包涵!”

    “不碍事,”祭司抖掉粘在袍上的土坷垃,“村长家的阿蝉喊小七去玩,托我来问她一声。她人呢?”

    “我打发她回去了。”三儿冲他眨眨眼,“既然老二回来,顺道我们几个也沾军爷的光开开荤,晚点跟他去邻村耍,祭司大人,您一起吗?”

    看着弟弟一脸的坏笑,他耳边回响起先贤们的劝诫——“要当心那些陌生女子,不要以为她比别人好,不要与她欢好,须知她如一汪深水,潮汐未知。”

    “阿蒙奈莫内,”祭司启口道,欲将这戒色箴言转赠弟弟。

    “行啦行啦,”三儿满不在乎挥手甩掉他才起的话由,“走了!”

    对这十六岁的少年来说,智者箴言若与及时行乐为敌,倒不如不听。看他颇自在地赶着猪群在地里来回踩踏,新下的种被翻入鸟喙所不能及的深处——阿蒙奈莫内!多正气的名字,取名的当时就是为文书大人预备下的,奈巴蒙知道母亲是想让三儿跟着他学的,只可惜这孩子见字便要瞌睡。

    凡人们不幸的根源正是他们缺乏自制的力量,对于三儿强求不来的进取心,他也无法。

    别过弟弟们回到庄上,正遇见母亲攥了光的手臂拖她出来。光散着头发,并没哭闹,单咬住唇犟着不肯走,苦苦张望的模样。

    “才回来啊,”母亲一见是他,倒松了口气,“是难产么?”

    “顺产,是女孩,”他答,“我又绕去田上看了看,这才耽搁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岁数能再得个女娃,真不知夫人要欢喜成什么样子呢!等我从邻村回来,再去向她道喜。”母亲把光拉到身前,说话的功夫就将她刚及肩的金发结成了短辫,转而又问:“田上那几个我让塔内尼替我盯着,有偷懒的没?”

    “都在忙活,”他扫了小奴隶一眼,她垂眸看地,已放弃了挣扎,“您要去邻村?”他明知故问。

    “趁七没在得赶紧去,不然一个哭一个求,又要磨我半天!”

    “还没长多少啊,这么短的头发也收?”

    “应该收的吧?”母亲不确定地说,“颜色稀罕的话,怎么着都能换点东西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要留到小七那么长再送去,假发作坊那头也好说话些——”

    “是我见不得她披头散发的,还是铰了干净!”母亲剪断他的话,气咻咻地道,“没羞没臊的疯丫头!偏偏那几个又都是没轻重的岁数!这往后要传出些什么来,白叫人笑话我不会管教!”

    未及细想,却见光飞快地抬起眼,红着脸望住母亲,只不敢出言争辩。

    原来……药是为光求的。

    仿佛正午艳阳化了火流,从头顶直蹿脚心,不过多问半句,就给烧成了灰烬。

    他目送她们出了田庄:母亲攥住光纤细的手腕,光那么顺从地亦步亦趋,如果小七没有来,母亲是会把光当女儿养的吧?

    进屋沐浴更衣,行过午时净洗礼,他独自坐在北窗下默念颂文。新近从都城传来的谕旨中,万物之主阿蒙—拉已择定着裳的那位陛下为他属意的人选,更将“南北两地之王”的称号加冕于她,让这位拖着“她”字头的陛下与刚满十二岁的小法老一起,立足于自古只容两地之君主祭之地敬奉神前。无怪神庙朝堂流言纷起,传言里庶出的两地之君正是摇摇欲坠,早已被继母的神明血脉一系嫡传挤迫至几无容身之地,毕竟朝臣与将军们对于尚未长成的小法老惟有袖手旁观,神官们只会侍奉真正流淌着神明血脉的王族,他手上这篇流传在各神庙间的颂文,正是神前第一祭司哈普塞那布大人为“她”陛下的新头衔敬献给主神的答礼。

    奈巴蒙原本打算趁此清闲将颂文背下,可恼才起头就给外边的喧闹声搅得无法定心凝神。开始他还当是三儿听了劝,领着弟弟们回来了,后听出马蹄声夹杂着车轮在沙地上碾过的动静,才知是来了不期而至的贵人。他赶忙起身出迎,好在袍子是新换的,又才刚行过净洗礼,挂上镀金安卡(3),衬上在至乘之地养成的神官派头,就算是迎接大祭司亲临,也尽够了。

    迎出屋时,正见一辆双马战车绕着院中空地兜过弯来,驾车的是个十来岁的男孩。见有人出来,男孩轻拉辔头,驭马碎步跑到他身前,开口问道:“我来找扈从统领塔内尼,您知道他在哪里吗?”

    答话以前,奈巴蒙先注意到男孩眉下嵌着的一双眼睛,双瞳流水般清亮,淌着他这年纪的孩子惯有的灵动——这是荷露斯神点在他们眼里的,一道尘土掩不掉的光。等他们长成,这纯之又纯的光彩自会如朝露般散尽——然而此刻引得他注目的却不是这稍纵即逝的灵光,而是男孩并非纯黑的双瞳,因掺了杂色,反折出异样的剔透,几乎从此能望见他眼底流转的神思。

    他就是塔内尼新近侍奉的那位小贵人吧?

    身上流着异族的血,眼中闪着沙漠的光,头发如玄武岩般墨黑,肤色却比方解石更洁白。

    奈巴蒙向他躬身行礼,男孩马上颔首还礼。祭司仰起眼,看男孩狠晒成棕褐色的脸盘,看他眼底的异光,血统是遮掩不住的,他想。

    “您是曼赫普瑞大人吧?”祭司温言应道,“我是塔内尼的长兄奈巴蒙,今天是敏神(4)为本村定下的播种日,这会儿他还在田上忙活。”

    “我是曼赫普瑞,奈巴蒙祭司,”男孩看似殊为不安,与他平和的语调颇不相称,“回田庄的事他同我说起过。并不是队里缺人手,只不过父亲大人难得来看我,又要考我连射,我不想让他瞧出纰漏。平日里一向是扈从统领与我配合最好,我一定得请他做车手!从兵营直接找过来,叨扰冒犯之处,请您原谅!”

    “您言重了,” 祭司欠身答礼,“柽柳田庄得您亲临,这真是卑微如尘的我们求也求不来的福祉!我这就去把塔内尼领来,转身便回,屋里备有酒果糕饼,您请进去稍歇片刻吧。”

    他说“转身便回”,男孩知道这可不像听起来那么快,看祭司快步离开后,他跳下车将两匹马解套,就近牵到院中池边。水池家家都有,此地却是不知从何处引来的活水,池上未种莲花,不养游鱼,覆水如镜,意外的清澈无比。池底铺着细沙,阳光直入水中,池心颤悠悠地晃着波光,恍如一池碾碎的银器,他忍不住踩进去,碎银旋即变为透明的火山玻璃,不露行迹地在他脚背上投落只光片影。坐上池沿,双手浸入水中,看十指渐渐起了褶,手心的茧泛出发白的底色,拉神的太阳舟正驰过天顶,在他的后颈和背脊上投下暖洋洋的帆影,男孩闭上双眼,感觉腿边微凉漫涌,播种季无风的午后,空气里忽沁出几缕破晓时的微甜。

    百里香。

    他懒洋洋地睁开眼,看见了自己闻香识出的药草——百里香,就那么小小一把,被她攥在手心,她头上还顶着一张阔大的莲叶,笼在叶荫下的脸蛋,白莲般皎洁莹润,双颊轻敛着青莲将开未开时晕在花冠的一抹绯红。

    如果莲也有卡,就是她吧?

    “我是曼赫普瑞,”他小心问,“你是谁?”

    “我是七。”她答。

    七是排行,不算正名,男孩有些不乐意,但他也没兴趣非知道她的正名不可。

    “我要请扈从统领做车手,正等奈巴蒙祭司将他兄弟领来。”

    “家中兄长皆在田间劳作,怕是还得委屈您多等几刻,这里太晒了,您请进屋等吧!”

    她的表情远不如话语恭敬,这也没什么,可是她脆甜的语声里却渗着神庙里才有的霉味,这村野小鬼的一字一句居然都是祭司们才会说的正统音!他反被这冠冕堂皇的祭司音弄得有点晕,愣了愣才问:“你学过圣书体?”

    她瞅住他不答,颇是警觉的神情,令他想起竖尖了耳朵的猫。

    她学过圣书体。他认定。

    泥腿子不应当学圣书体,何况她还是个女的!女人永远不会入朝堂,更不能上到神前奉礼颂文,没有见识还偏喜欢卖弄,这丫头迟早会给奈巴蒙祭司惹祸的——可是他为什么偏要教她呢?

    他朝女孩伸出手,“那你敢不敢跟我比猜字?”他一扬眉,“让我瞧瞧你到底记了多少!”

    她看着他,若有所思,眉宇间隐约绷住根弦,像是暗地里拧了股劲。他从未在哪个女孩脸上看到过这般抗拒表情,要不是她鞭子似的长辫上结着哈托尔女神的护符牙牌,他简直要疑心自己是不是认错了男女。

    “陪我玩吧。”

    他再说,不由自主收敛了盛气凌人口吻。

    女孩走近来,将百里香搁在池沿,先洗净了手上沾着的泥,再抬起眼望他时,他发现她脸上戒备的神气不见了,眉心舒开,黑漆漆的眼里亮闪闪的,每一眨眼都溢着愉快。她并没有笑,他偏觉得她整个人都在对他笑,就好像夏夜里打从东花园里过来的热风,了无踪影,却留了满屋子暖暖甜甜的香气。

    “你先猜!”

    她说,说话前先玩儿似地往他背上画了几笔。

    猜就猜。

    一方池塘,一只钩嘴的……鹫?三朵开放的莲花中挺立的两枚花蕾。

    “莲池。”他答,拉过她的右手,在她手心里回了个字。

    “猫。”她答得飞快,抽回手画了个板凳,一只张开翅膀的鸭子,一只鹫,半扇羽翅。

    “飞!”他答,她小小的掌心里盛不下长字,仓促间他给了一个极简单的“永恒”。

    她马上回了一个很少用到的长词,想是不愿让他小瞧了她。

    “海。”他答,顿了一顿,忍不住问,“你见过海吗?”

    父亲大人曾在先王离世那年带着他从大绿海边一路走到底比斯城,这份历练使他成了“生灵之宅”里最为见多识广的子弟,让一帮只在河边厮混的都城少爷们足足敬仰了他好几年。是以每逢提及海,存在他儿时记忆里的故乡便会模糊而明媚地浮现,咒语般唤醒他无法忘怀的缘起。

    他是从北边来的,他那远在北地以北,住着母亲的家,如熔化的细沙般在蔚蓝海岸边流溢着灼热的光,那是他的先祖遗忘在大绿海畔的夏宫,是被他祭在心底里的另一座至乘之地——

    “我见过。”

    可她却说,顺手写了一个更长的词,“这个,我也见过。”她轻声说。

    他愣了一愣,马上被她轻描淡写的口吻给激怒了。

    瞧这大言不惭的小丫头!她才只长到这点年岁,才没可能长途跋涉到尼罗河的尽头!这刚在泥地里打过滚的小鬼,居然就敢在他的面前信口开河!

    真该抽她一顿的!他愤愤地想,但是她的哥哥们很快就要回来了,又是那么特别的今天!他可不想让自己的怒火烧到父亲大人的耳朵里!那要怎样才能让这小鬼悔罪觉悟,明白他曼赫普瑞有多了不起呢?

    见他沉着脸不吭声,她以为他不识,好心又写了一回。

    一枚绳结,一段波折起伏的水纹,再添上一柄刀,一只两眼的枭,另一只侧着脸的豺,一小片划下四道短线的天空。

    暴雨。

    她连这也见过!

    可是父亲大人曾对他说,南边和北地很不一样,天穹被西风扫得云影全无,所以王都底比斯的雨,二百年一遇。

    他忍不住转过头去,更仔细地盯住她云朵般柔白的肤色。

    也许……

    也许她并非土生在南地的莲,却是根植于北地沼泽的一株莎草呢?

    一闪念间,眼前像是骤然敞开了一扇门,又似倏忽抖落了一幅纸莎草卷,门后探出的光与纸卷上的字迹,都是梦境里引人探究的朦胧不清,他心头的怒气忽如涌过河滩的浮沫,转念消融,而莫名淌过了一缕润且微凉的意想。

    也许……

    她其实和我是一样的?

    “还认不出吗?”

    她在他的身后轻轻细细地问。

    “我肯定认得!”他连忙说,装模作样地皱起眉,向她示弱,“可这么难的字你得多写两回才行!”

    第三回她写得更慢了,男孩的心思却全没在笔画上,当心思跟随她的指尖慢悠悠地走,恍惚只觉整个自己都化成了一泓池水,而她在水面上轻拨,指尖点出的涟漪,一圈圈扩散,陌生又微妙的荡漾,蔓延到他四肢百骸,美得他骨头发酥,心口痒丝丝的,他闭眼凝神,只想要记住这似曾相识的亲近,百里香的芬芳从他身畔袭来,如晨风拂过时的爽朗,丁点清苦浅浅绕在新鲜上,让人忘却忧愁的香味——浅尝辄止的愉悦过后复又无所适从的年少啊!被遗忘在未明处的天性趁隙挣脱,像是不经意间发出的一抹新芽,汲取知觉里残存未褪的意想,追念似的回味,倏然生出了别于过往的期望。

    “你再写一次吧,”他迷迷糊糊地说,“再写一次我就认出来了……”

    他迷迷糊糊的语调里透着别有用心的狡黠,偷偷含了勺蜜似的鬼祟,她终于觉出他原来是在耍她。

    “呸!你个赖皮鬼!”她立时不乐意了,“真是个傻瓜!不和你玩了!”

    他还没从她冲口而出的土话里回过味来,就被她使劲往前一推。他猝不及防,一头扑进水池,口里先灌了半嘴的沙,慌乱中只听水花声和马儿受惊的嘶鸣在他耳边搅成烂泥似的一团,鼻子里呛到了水,嗓子眼辣辣地疼。

    等到他水淋淋地爬出池子,她早跑远了,出水时掠过的凉风刺得他全身一颤,他竟忘了气恼,视线里还落着她轻捷的远影,像一只山岩间跳跃的小瞪羚,不识贵贱,不知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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