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  金又夏

    思衬片刻,手中的信封已覆上几片雪花,陶宁没有打开,而是先回了梅宁苑。

    她同武侯府二公子李禹的羁绊,连母亲都不知道丝毫......

    刚回屋里坐下,陶宁退散左右,只留了阿秀和仙儿二人,空荡的房间内,浅蓝色的帘子垂下,死气沉沉。

    陶宁身着天蓝色齐胸襦裙,屋内很暖和,但她的双手仍旧冰冷,甚至没有一丝温度,眼帘底下慢慢覆上凉意,仿佛覆盖一层薄薄的冰霜,抬起眼来,仙儿和小香心中皆是一悸,比窗外的雪裹着心还冷。

    “记得你两是一同入府的吧。”

    陶宁慢悠悠说着,仙儿和小香互相看了一眼,随即点头。

    不知为何,郡主这几日竟像变了个人似的,脑袋瓜子不仅聪明了许多,身上越来越有种让人不可靠近的气势,很像夫人发起狠来的时候,只不过比夫人少了一丝外露的锋芒。

    陶宁随即叹了一口气,自叹道:“虽然莲儿与阿秀比你们早些时候跟在我身边,可她们性格单纯,天真不谙世事,唯有你们两个做事沉稳,在我身边也就你们能用了。”

    小香道:“奴婢愿意为郡主做任何事,绝不会有一句怨言。”

    仙儿点头附和,虽然郡主的转变着实让人奇怪,可不得不承认现在的郡主更好,先前的蛮横傲慢,虽然天真无邪,但郡主不可能永远呆在将军府。

    外表蛮横内心善良纯真的郡主一旦失去了庇护,结果一定是受人欺负,现在的郡主虽然让人看不透,可多了些沉稳与智慧,想必日后一定不会让自己受委屈。

    陶宁点了点头,她知道小香和仙儿是不会背叛她的,因为前世小香为了救她而死,仙儿一直跟在她身边,直至陶府抄家都不曾离开,至少如果是她们的话,陶宁是放心的。

    陶宁将一袋银子递给了小香,道:“户部李侍郎,我要知道他的全部消息,越详细越好。”

    小香点了点头,心中饶是好奇也没多说什么,只是陶宁的那一袋银子迟迟没有接下来。

    “外头繁杂,你又未曾做过这些事,拿去打点一二。”

    小香点头称是,接过了银子,这才退了下去。

    只剩下仙儿,垂手而立一旁,一点声音都不曾发出,直至陶宁唤了她一声,这才走到跟前来,见陶宁手中把玩着一封信,仙儿心中漏了半拍,看来武侯府那位......

    信中内容,陶宁已经仔细读过,里头只有一句话。

    归期已定,甚念之......

    武侯府二公子李禹,陶宁暗中都称其为恶鬼,那人的的确确撑得起这个名字,那种疯狂的程度,眼角总带着一种犀利,让人与之对视都极为不舒服,手段毒辣,连他的父亲武侯爷都害怕,所以才早早地将其送往西北镇守,眼不见为净。

    羁绊是从儿时开始,第一次见到李禹,便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。

    她亲眼见到李禹亲手将一只活生生的兔子剥开,单手取其心,血淋淋地心躺在一只小手上,似乎还在跳动,兔子的前脚从挣扎到垂下,不过在转眼间。

    末了还回了头,冲着墙上的陶宁笑了一声,然后做出了一个陶宁此生都忘不掉的动作。

    被发现的陶宁躲在墙后,大气都不敢出,双肩害怕得发抖,她从未见过如此血腥场面,还有那双充满嗜血的眼睛,以及那颗血淋淋地心脏。

    那时她呆呆道:恶鬼......

    那个时候陶宁每每都会从梦见那个场景,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孩,背着身坐在一块大石头上,而他的脚下,是一只早已的兔子。当陶宁想靠近的时候,只见他突然回了头,圆圆的脸上沾满了鲜血,手里捧着一颗血淋淋的心脏在啃食,边啃边冲陶宁笑了笑。

    每每这时,陶宁便从梦中惊醒。

    若只是这件事,不会让陶宁害怕到至今,陶宁紧闭着眼睛,不愿再多想,至于那件事,尘封心底罢。

    让陶宁疑惑的是,前世那恶鬼去了西北,便再也没有回来,京城里也未曾听闻他的消息,为何今世竟发生这样的变故?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?

    一时之间想不出来由,陶宁只好对仙儿道:“这件事别传出去,这封信就当做未见过,私底下跟你那姐妹多走动,让她多留意二公子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仙儿退了出去,陶宁抚着头着实难受,周庆还未解决,又来了一个李禹,究竟该如何是好。既然前世那恶鬼未曾回来,中途一定出了变故,只希望如此吧。

    正在这时,陶府门口,一辆金色的软轿子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虽然阵势不大,可看马车顶上镶金,金碧辉煌,看样子不像是等闲之人,下人连忙去通知管家。

    管家正在去查看厨房做好了饭菜没有,一听下人来报,再听那描述的样子,面色一变,连忙就提了袍子,连走带跑地快速往大门走去。

    要说府里的小郡主蛮横难伺候,门口这位可是实在难缠啊,今日大雪还在下着,怎么就寻了个这样的日子出来了。

    心中嘟囔着,腿脚可利索着,没过多久管家就到了大门口,正好见到一袭黄衣女子自轿子里走出来,身旁两个侍女扶着,小心翼翼,似乎是块行走的宝贝,头上戴的,身上挂的,足以让街上的路人看得不眨眼。

    女子不过十五来岁,一身的金黄色,在旁人看来,浑身都散发着金钱的味道,甚至连裙边的牡丹花都是用金线一根根勾出来的,纤细的脖子上挂着一串亮白的大珍珠,颗颗饱满,均匀大小皆相同,可是上等的珍珠。

    “金大小姐,这大雪天的,怎就过来了?”管家连忙上前迎着,眼瞧着金又夏手都冻红了,却还穿着一身襦裙,披了一身嫩粉色中衣,身子略显单薄,和自家郡主那身厚重的画风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金又夏秉着一张脸,面无表情,甚至还有些傲然,在侍女的搀扶之下,一步一步地走近了陶府,管家只好在身后慢慢地跟着,金又夏的步伐极慢,似乎像是在显摆,街上的人都驻足看着,有人惊叹有人嘲笑。

    这大雪天的穿这么少,大户人家的女儿果真是不寻常。

    这身上挂着的想必都可以买下京城一处房子了吧。

    路人的窃窃私语皆入了金又夏的耳朵,她轻轻勾唇,了然于心。

    管家似乎没有听见那些声音,只顾着在身后小心的看着这位小祖宗,怕她摔着碰着。又对身旁的侍女说了些什么,侍女点头快步往府里走去。

    走这一段路简直比上刀山还痛苦,好在终于走完了,金又夏右脚踏进陶府的一刻,管家的心终于落了下来,待众人走到长廊,一处外头的视线看不见的地方时,管家重重地松了一口气,连忙叫来那几个早已候着的侍女。

    侍女似乎是刚来的,对此番场面有些奇怪,见管家叫得着急,心中也不由得着急,脚下一绊,重重地跌落在雪地里,手上的狐皮披风也掉了下来。

    身后的侍女连忙捡了起来,把白雪拍掉,连忙套在金又夏的身上,又拿出一个暖袋塞到金又夏手里,动作利索,已经对此事极为熟练。

    管家从侍女手上端来一碗热汤,递了过去,轻声道:“金小姐,喝些汤,暖暖身子。”

    身子渐渐暖和,手上也有了些温度,金又夏半睁着眼睛,捧着热汤喝了一口,抬头咧开了嘴笑道:“还是吴叔待我好。”

    吴叔苦笑道:“也经不住您这番折腾啊。”这番显摆苦了自己,这又是何必呢。

    金又夏常来陶府,从小就和吴叔打交道,眼见着八九岁的小姑娘长得亭亭玉立,心里想着自己的闺女也是这般年纪,如此受苦心中不免有些心疼。

    金又夏似乎觉得自己这番做法没什么不对,笑着摇了摇头,她可是公认的长安城三大美人之一,能排在第三的位置,不光是因为容貌,还得靠着她不俗的眼光来穿衣打扮,以成为长安城时下最流行的大家闺秀。

    思及此,金又夏心中骄傲了起来,京中的那些小姐可都是照着她金又夏穿衣风格样式来打扮的,每每她出门,必要引起一番模仿风潮,所以每次穿搭都得小心翼翼搭配,一丝马虎都不得。

    说起长安城新晋的三大美人,京中男子不由啧啧称叹,这排名第三的便是长安第一字号金铺的金家大小姐金又夏,容貌虽在前两位之下,但凭借着不俗的眼光穿搭,一跃成为京中时下流行的翘首。

    至于排第二的,便是和胥长公主的女儿陶宁郡主了,虽养了一身嚣张跋扈的性子,若抛去这些,光凭美貌,绝对成为京中翘首,所以被摆在了第二的位置。

    说起第一美人,京中男子纷纷想起夜晚下冷净的月光,被披上一层纱,触而不及。那便是蓝尚书家的闺女蓝蓉蓉,养了一身的冰冷气质,光滑白净的肌肤,常年没有表情的面孔,许是因为这身冰冷气质,被人称为冰山美人,是京中世家公子女神般的存在。

    许是因为都被世家小姐排斥的关系,性格各异的三人,却成了最亲密的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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