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晨,嘉会国际私人医院迎来了第一抹暖阳。窗外繁杂的蝉鸣,穿透冰冷的墙壁。

    两个容貌秀丽的护士推着医疗车向熟悉的VIP病房走去,车轮与地面的摩擦声在空荡又寂静的走廊显得有些刺耳。

    “唉,你说那个路小姐年纪轻轻的,这么就那么可怜?”其中一个稍微年轻的护士忍不住感叹,“她昨天才满十八岁,真的是可惜……”

    另一个护士举止和谈吐要更成熟一些,听了这话她微微叹气:“路先生要断了她的药,或许今天是我们最后一次见她了。”

    “路先生是疯了吗?这可是他的亲侄女啊!家里唯一的小辈,可是千宠万爱长大的。”

    这也难怪护士会疑惑。

    毕竟从前路老爷子还在的时候,路凌为了博这个小侄女一笑,在她12岁生日的时候不惜花重金买下了一座250平方公里的小岛,以她命名,叫漫岛。

    因为路漫漫最喜欢鸢尾花,他便命人将岛屿上全部种满,一眼望去便是一片紫色的花海。

    连12岁的生日都如此重视,可昨天十八岁生日的时候,他却连看都没来看一眼,刚满十八岁的小姑娘便一个人在病房孤孤单单地度过。

    人人都知这路漫漫与这个二叔的关系最好,至少比她那个一年到头见不到人的上校小叔叔要好。

    这治疗的药物对路凌来说只是九牛一毛,他怎么会如此的无情?

    看来那些传言并不一定为真。

    “我们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,至于其他的还是不要过问。”

    走进病房的时候二人心照不宣地安静了下来,轻轻地推开门后,病床上的女孩半躺着,她静静地望着窗外。

    温暖的阳光轻轻地抚扫过她惨白又溃烂的脸上,从前还是一张没有一丝杂质的肌肤,如今却像发霉的豆腐。

    明明是最美好的年纪,她的眼底却看不到一丝活力和生机,犹如干枯的水井。

    二人熟练地替她检查了一番,服下药物后,便准备离开。

    此时沉默的女孩终于开口:“我二叔什么时候过来?”

    那声音又沙又哑,自从病情加重后她便鲜少开口说话,要是在喧闹的环境下,还真的是听不出她要问什么。

    “路小姐,路先生最近很忙,得空就会来看你。”

    女孩失望地垂下眼,长长的睫毛在柔光下微微颤动,像极了蝴蝶扑闪的翅膀。

    那渴望的眼神也暗淡了下来,下意识地看向一旁摆放的花,那是她最喜欢的鸢尾花。

    这花是死气沉沉的病房里唯一鲜活的东西,紫色的花瓣在阳光下随风而动,让人有些移不开眼。

    路漫漫心里一酸,自从她生病以来,路凌是无微不至,对她寸步不离。

    可这一切在路漫漫签下财产转让书后,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    他从以前的天天探望,日日照顾,成了三天晒网两天打鱼,如今就直接不来了。

    就连这鸢尾花也是和她关系没那么好的陆修远定的。

    这个小叔叔忙得很,只过来看过她一次,便连夜赶回了部队。

    虽然路漫漫没给他好脸色,可是他还是吩咐人每天给她送些新鲜的花。

    鸢尾花很漂亮,可每朵花的寿命却只有一天,短暂且美丽,好似绚丽的烟花绽放过便落幕。

    用他的话来说就是:“看着喜欢的花,心情也会好一些。”

    像路修远这样五大三粗的人,从前可是很讨厌花花草草的,能说出这样的话也是不容易。

    两位护士刚走到门边,一位身高挺拔,文质彬彬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口。

    “路先生。”她们异口同声地称呼道。

    路凌温和地笑了笑,“辛苦你们了,漫漫身体还好吧?”

    在外人面前他永远是这么一副体贴的模样,路凌一双桃花眼,戴着眼镜,笑起来可以让人醉死在温柔乡里。

    和护士寒暄一番过后,他才慢慢的走到了病床边,明明刚刚还在期待他过来的女孩,此刻却异常的冷淡。

    他实在是太了解这个小侄女了,此刻女孩在耍小性子,她必然是抱怨他的冷落。

    路凌轻轻地扫了一眼她溃烂的皮肤,眉头微乎其微地动了一下,“在生气?”

    女孩冷哼了一声,“您还真的是贵人多忘事。”

    以往路漫漫使小性子的时候他都会放下身段耐心地哄,可如今他也只是静静地看着。

    “那是自然,我最近接下家里的产业又要忙着给陆修远收尸,自然是忘了你。”

    路漫漫心里一怔,溃烂又发痒的手不自觉地抓紧了白色的床单。

    路修远死了……

    他居然死了……

    他可是尔洛最优秀最年轻的上校,号行骑特种部队的领头人,半年前他还从夫苏手下成功解救了她和学校的同学老师。

    他每一次反恐作战都能够凯旋,被大家称为“尔洛陆地上的雄狮”怎么会那么轻易地死了?

    最让路漫漫不能理解的是,路凌脸上居然没有一丝悲伤,他们可是兄弟,血浓于水!

    虽然路漫漫与路修远的关系不好,但路凌却和他无话不谈。

    有一次恐怖组织夫苏那边的人因为受到了重创,便蓄意谋划了陷阱,他们那些人在路修远的必经之路上埋伏了好几名狙击手和爆破手。

    因为是去给母亲扫墓,再加上夫苏给的虚假信号,让他没有什么防备,好在当时路凌也在车上,所以当子弹到处飞舞,击破车窗时,是路凌替他挡下了致命一击。

    即使路修远为他找来了最好的医生用了最好的药,他的右手现在还是使不上力。

    路凌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快感,“他可是被夫苏那边的人折磨了半个月,最后被完完整整的扒下皮,骨肉分离,挂在号行骑基地不远处。你知道的,那些不要命的毒贩最恨他了,他三番五次地和他们作对,最后只能落得个死无全尸的下场。”

    女孩胃里泛起一阵恶心,强忍着不适,不解地问:“你就没有一点点伤心?”

    “我当然伤心。”他脸上的神情没有一丝变化。

    路凌伸出左手,亲昵地抚摸着女孩溃烂的脸颊,“说起来了要不是上次为了救你,他的手也不会受伤,最后也不至于被那些人俘虏。他这人最是狂妄自大,仗着自己一身的蛮力受了伤还敢和十几个人搏斗。”

    要是说蛮力,路修远还真的是有,曾经他徒手打死过两头成年的熊,就连号行骑特种部队里,都没有人是他的对手。

    要知道号行骑特种部队的选拔标准可是很严格的,里面聚集了全尔洛最优秀的士兵和军官,在挑选成员时的条件近乎苛刻。

    这些人是从国家安全机关、空降兵、边防部队、军校毕业生中精心挑选,符合空降兵的身体条件只是基本,年龄大多是在24到28岁之间。

    但是能入选的人却不多,毕竟要优中选优,最终留下来的人也只能是精英中的精英,申请者中的佼佼者。

    要和夫苏这种丧心病狂不择手段的恐怖组织抗衡,相当于将性命放在鬼门关,为了保护全尔洛人民的安全,号行骑特种部队的每一次任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。

    不过他们也算做到了,号行骑特种部队的名声在一次次危险的任务中彻底打响,那些以夫苏为首的恐怖组织,一听到这个名字都会忍不住打个寒战。

    能当上号行骑的领头人,那说明路修远的实力也是超乎想象的可怕。

    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,他还让路漫漫等他回来,并且承诺带她去游乐场玩。

    从前他就因为出任务放了路漫漫的鸽子,二人的相处时间也是少得可怜,这也导致女孩对他没有什么好感。

    路漫漫还以为这次出任务也会想以前那样顺利回来,所以她并没有一点担心,对于这个小叔叔的实力她还是打心里的认同。

    没想到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了,女孩忽然有些后悔,毕竟她可没有给好脸色,还任性地说:“你最好能够守约,反正你从来都没有带我玩。这次除非是你死了,要不然你爬也要爬回来,我会记一辈子的。”

    说这话时她是足够自信的,女孩相信这个无所不能的小叔叔不会有任何的不测,毕竟号行骑也不是吃素的。

    面对这样被极度娇惯,不识好歹的女孩,这个在部队里人人敬佩和畏惧的年轻上校,却难得玩笑地回应:“行啊,不过爬回来多难看啊。要爬也是夫苏那边的人灰溜溜地爬回去,我啊,肯定会完完整整地站在你面前。”

    或许是可怜她病了,又或许是他确实愧疚,这个小女孩三番五次都会因为他被卷入危险中。

    往事一幕幕浮上心头,路漫漫含着泪花,厌恶地侧过头,“是我害了他……”

    “有什么好心疼的?”路凌又重新抚上女孩的脸冷笑着,“他又不是你的亲叔叔,不过是捡来的野种,死了就死了,你难过个什么劲?”

    路漫漫心中惊恐,猛地抬头,对上他戏谑的眼。

    他熟练地替女孩抹去眼泪,就像从前那样,“说起来这事还是要谢谢我们家漫漫呢,要不是你签下了财产转让书,夫苏那边实力也不会恢复得那么快。”

    “你……你居然和夫苏那边的人有染!”女孩背后开始冒冷汗,手也忍不住的发抖,“二叔!为什么?爷爷临死前的愿望就是要消灭夫苏!他这一生都在为了尔洛人民的安全操劳,你为什么要去帮夫苏!我们都是路家人……”

    “够了!你还敢和我提这个!”还没等女孩说完,眼前的男人就露出了可怕的神色,连声音都在因为发怒而颤抖,“那个老东西有把我当路家人吗!他临死之前把遗产都给了你,而我呢?什么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路漫漫忽然觉得眼前的男人很陌生,从前的二叔是绝对不会有这种狰狞的表情,他待人温和有礼,就算是路家的佣人都是对他赞不绝口。

    女孩心一横,费力地伸出手,拉住了路凌的衣角,她试图用亲情唤醒男人最后一丝理智,“二叔,你糊涂啊,从前爷爷就让你照顾我,我们是一家人,财产给了我,不就相当于给了你。你对我好,我也对你好,我知道自己时日无多,所以就把财产给你了。爷爷其实不偏心的,他很爱我们,他知道我信任你,这财产给你和给我有什么分别?”

    “二叔?”他将女孩拽紧衣角的手一根根掰开,“我可不是你二叔,也不是什么路家人。”

    路漫漫屏住了呼吸,“你说什么?”

    路凌自顾自地嘲讽着,“那老东西不就是看不上我的身份!我从小费尽心思地讨好他,他却还是把我当外人!我母亲是出轨了,但是我的身份也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!他为了路家的名声把我留下,却把我当狗使唤,就算是我天天像狗一样讨好他,他却还是连正眼都不瞧我,就连路修远那个野种都比我活得体面!”

    “而你呢,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女孩,什么都不用做,就能够得到所以的一切。路凌的眼神带着不甘。

    原来他的母亲居然……

    怪不得从她记事开始,家里的人就格外忌讳提到路凌母亲的事情,路漫漫父母还在的时候,她还天真的问过他一个傻问题:“二叔,为什么你只有爸爸,妈妈在哪里呢?”

    当时她太小了,口无遮拦的,再加上路凌确实与她亲近,所以就随口问了一下。

    怪不得当时路漫漫的父母回去就严肃地教育了她一顿,还让她以后不许再提这个话题,说是会平白无故惹路凌伤心。

    路漫漫懂事的点了点头,毕竟二叔对她好,她必然不会让他伤心的。

    “那爷爷对你算仁慈的。”路漫漫脑子一热,毫无顾忌地说,“你和路家没有半点血缘,你母亲又做出这样的事情,我记得她入了族谱,最后也和二爷葬在了一起。你扪心自问,除了遗产,在日常待遇上,你,我,小叔叔,都是一样的,你不应该骂爷爷老东西的!”

    这话彻底惹怒了接近失狂的男人,下一秒,路漫漫只觉得身体一空,自从生病以来她的体重就暴跌,如今就像一个营养不良的小鸡崽子。

    等她反应过来时,已经重重地跌在路凌的脚边,他毫不怜惜地踩上女孩瘦弱的身体,眼底布满了红血丝,“你们路家人还真的是够让人讨厌的,总是那么的自以为是,高高在上。你也别着急,你很快就能跟那个老东西和野种团聚了,要是你爷爷知道他最疼的孙女现在被我耍得团团转,还傻傻地把路家的遗产给了我,最后让夫苏的人占了便宜,你猜他会不会被气活?”

    路凌每说一个字脚底的力量就加重一分,女孩只觉得骨头都要散架,她强撑着身体,骂道:“你这个混蛋!夫苏的走狗!你一定会不得好死的!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,混蛋?走狗?”他苦笑了一下,“路漫漫,我不得好死?现在很明显你会先死,而我会踩着你一步步地上去。”

    看着脚下狼狈的女孩,他心里痛快极了,路凌摆出胜利者的姿态嘲讽着:“现在号行骑的人全军覆没,没有人再敢和夫苏抗衡了。以后的尔洛要变天了,你们都去给我的母亲陪葬吧!”

    语毕,路凌松开了脚,拿出帕子嫌弃地擦了擦手,用力地将帕子丢在了女孩的脸上。

    “哦,你还不知道吧?其实大哥和大嫂的那场车祸都是我安排的,难为那个野种替我背了那么多年的黑锅。你之前被人绑架也是我放出去的消息,我只是想用你威胁那个老东西交出一半的财产,没想到那个野种破坏了我的计划。好在最后所有的财产都落到了我手里,你还要对我感激不尽。那个野种那么讨好你,你看都不看一眼,还一直恨着他,我也算是赢了他一回。”

    “路漫漫我对你够好了,至少给了你留了一个全尸,这是我对你最后的仁慈。”路凌说完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病房,女孩看着他逐渐远离的背影,更是难过到无法呼吸。

    她艰难地支撑着身子,扶着一旁的桌子缓缓起身,可中途却脱力再次跌了下来。

    情急中她碰倒了桌子上的鸢尾花,玻璃碎片划伤了她的脸颊和手,血迹慢慢地渗出流淌在地板上。

    看着地上与玻璃渣子混在一起的鸢尾花,路漫漫心痛欲裂,她费力地伸手将花抓了过来,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翻了个身。

    看着空荡荡的天花板,她抓紧了胸前的鸢尾花,那枝干和花叶经过刚刚的磋磨都已经有些散败。

    好不甘心啊……

    真的好不甘心啊……

    爸爸,妈妈,爷爷,小叔叔……

    我对不起你们,我不应该错信路凌,不应该因为任性让尔洛人民陷入危险…

    要是能重来一次该多好……

    不管付出什么代价,都不能让夫苏的人得逞!

    我好没用啊,什么都改变不了……

    往事一幕幕浮上心头,如同走马灯倒回播放,她这一生都活在用谎言编织的精致牢笼中,看不清身边人,更看不清自己……

    自从得了这病,只要有伤口,血便很难止住,鲜血逐渐浸透了手中的鸢尾花,此刻女孩被外面透进来的光照得睁不开眼。

    沾满血液的鸢尾花在阳光的照射下变成了诡异的颜色,周围地板上的血液也在一点点的凝固。

    外面聒噪的蝉鸣声越来越小。

    女孩只觉得意识开始涣散,灵魂仿佛脱离了骨肉,身体也越来越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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