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幕初临,客栈内烛火摇曳。

    任知宜坐于案前,手执书卷,看得极认真。

    净白的脸映在灯下,现出清透朦胧的侧影。

    宝珠好奇地探过头,“小姐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?”

    “一本叫做《兆京梦志》的书!”

    宝珠不以为然,“那不就是些市井的小道传言嘛!”

    “不然!”任知宜笑笑,“虚虚实实,真真假假之中,或许就会有你想要的消息。”

    宝珠没听懂,也未深问,只是后知后觉地想起一件事,“咦……今夜怎地这么安静,隔壁书生终于不读书吵人了!”

    任知宜放下书,若有所思,“……明日应该是今科会试放榜的日子,他们这些举子大概都去守榜了。”

    “难怪整个客栈都这么安静!”宝珠恍然,“这么早过去,岂不是要要守一夜!这些人何必非急于一时呢!”

    任知宜悠悠叹道,“十年寒窗,这其中的艰辛和期盼恐怕不是你我能体会的……”

    二人随意闲聊了一会儿,方熄灯入睡。

    翌日清晨,博文斋专程派了马车来接她们。

    坐在马车里,宝珠咧嘴笑道,“小姐,看来陆三爷是答应了,咱们很快就能有银子了!”

    任知宜唇角含笑,心中的重负亦是轻快了不少。

    此行兆京还算顺利,刘府已经收了她的礼,再与陆三爷达成生意,便能赚到一笔银子。

    接下来用这银子疏通刑部的关节,她爹的案子就会有转机。

    宝珠撩开帷帘一角,望着外面的大街,一脸的新奇。

    兆京与灵州不同,街边商肆林立,商铺、酒楼皆客似云来,杂耍之人在街头卖艺,百姓的欢呼叫好声不绝于耳,京城繁华可见一斑。

    马车在路口右拐,进入石方街。

    宝珠“咦”了一声,回头道,“小姐,我看到霍举子了!”

    “谁?”

    任知宜一怔,随即会意,宝珠说的霍举子是住在她们隔壁的书生。

    她向外望去,那位霍举子身着一件褐色旧深衣,站在人群之外,几次想要挤上前去,都被推搡出来。

    众人簇拥的地方是一堵丈余白墙,两侧檐角作飞天状,墙下人头攒动,高声鼎沸。

    任知宜缓缓道,“那是礼部官署的南院,这面墙被称为南墙。每逢放榜之日,在天未亮时,礼部的人就会将今科会试的榜单贴在这南墙上。”

    南墙之下,突然起了些骚动。

    人潮汹涌,马车行进地愈发缓慢。

    任知宜看到那霍举子被两个人强按住臂膀,跪在一个书生面前。

    那书生锦衣高靴,一身江南富贵子弟的打扮。

    他脚踩在霍举子的头上,狂笑着骂道,“你们房州这种粗鄙之地出来的,也妄想得中进士……哈哈哈!”

    霍举子梗着脖子,想抬头却抬不起来,憋得满面通红。

    那书生却还不罢休,左右开弓,朝着他的脸咣咣就是两个耳光。

    宝珠看到此景,惊讶道,“光天化日的,这谁啊,怎么还打人呢……”

    任知宜默默地看着外面,围观之人大多是各地来京赴考的举子,看到此人羞辱霍举子,却都退避三舍,假作不见。

    宝珠义愤填膺道,“算什么读书人……霍举子平日里可比他们斯文知礼多了!”

    任知宜斜睨了她一眼,“别多事!我们初到京城,自顾尚且不能,如何管得了别人的是非。”

    接着放下帷帘,吩咐车夫绕道而行。

    早年的博文斋只是一间小小的书坊,因为陆三爷善于结交权贵名士,后来博文斋渐渐成为兆京文人雅士的会聚之所。

    正可谓,“谈笑皆鸿儒,往来无白丁。”

    任知宜细细打量着博文斋门前的进出之人,皆衣着华美,非富即贵。

    宝珠掩着嘴,小声道,“我终于明白小姐为什么让我这个小丫鬟去见陆三爷,然后带他去刘府门前找你。”

    任知宜笑看着她。

    宝珠声音更小,“小姐是想借刘府的势!”

    任知宜但笑不语。

    被下人引至博文斋的后院,满院绿柳,清沁雅致。

    几案上果品、茶水一应俱全,足见博文斋的待客之道。

    任知宜坐定,将三支毫笔铺于一绢丝帕之上。

    “三爷,觉得东西如何?”

    彤管通体美玉,莹白润滑,最难得的却是笔毫。

    毫尖黑紫,不见一丝杂色,执笔而握,毫似锥尖,挥利如刀,乃是紫毫笔中的极品。

    陆三爷眯着一双细眼,露出满意的笑容,“甚好!甚好……不过,这好东西……姑娘是从哪儿弄来的?”

    任知宜挑眉,“陆三爷这是信不过我啊?”

    陆三爷啜了口茶,“陆某做生意一向谨慎,不知道来历,总归是心里不踏实。”

    “倒也没什么特别!”任知宜眼波流转,“我找了灵州最有名的养兔人,许以重金,给了他十只初生山兔。

    每日只喂最青翠的绿竹叶,只饮最清甜的甘泉水,然后让这些山兔在灵州广袤林间肆意奔跑。”

    任知宜悠悠叹道,“可惜啊……生生养了五年,才得到这一点点紫毫。”

    灵州多山野峻岭,不宜种植五谷,却是山间野兽的绝佳栖居之地。

    紫毫笔乃是取山兔项背之上最尖利的一簇制成,极其稀有,所以为文人墨客所喜爱。

    “姑娘好心思!”陆三爷竖起大拇指,由衷赞叹道。

    任知宜丹唇轻启,“现在,陆三爷可以谈生意了吧!”

    “姑娘开的价……”陆三爷缓缓笑道,“有些高了!”

    “嗳……你这人!”宝珠气呼呼道,“之前说好的,怎么出尔反尔?”

    “在商言商!”陆三爷气定神闲道,“你这东西,一般人根本要不起……只有我这博文斋!”

    博文斋不差这一单买卖;可是任知宜不同,她急需要钱财。陆三爷赌得就是,她没有门路。

    市面上的三七毫大约五百两,这种十成紫毫少说也能卖到一千五百两以上,不过……

    任知宜沉吟片刻,“不如这样……我将这三支紫毫笔放于博文斋代卖,不管最终卖到什么价格,三爷都可得三成!”

    陆三爷有些意外,“姑娘为何这么笃定,一定能卖得出去?”

    盏中茶香四溢,淡淡的清气沁入鼻中,任知宜轻推杯盏,“若是往常,或许有些难……”

    她话锋一转,“可如今却不同!”

    “有何不同?”

    “春闱刚过,下个月便是御试!我的紫毫仅有三支,三爷若放话出去,非一甲之才不能与之相配,你说会试入甲者会不会纷纷争这个彩头呢?”

    陆三爷瞪大了眼睛,接着哈哈大笑起来,“姑娘不会是因为这个才特意只卖三支吧!”

    任知宜淡笑道,“三支,足矣!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!”陆三爷大笑,“姑娘聪慧,陆某愿意交姑娘这个朋友,这单生意我接了。”

    “多谢!以茶代酒,敬三爷!”任知宜执盏浅笑,顾盼生辉。

    主仆二人做成一桩大买卖,心情大好,待回到客栈时已是入夜。

    客栈外,两排府兵列队以待;栈内灯火通明,兵士上下进出,发出阵阵踏步声。

    任知宜停下脚步,向旁边一位看热闹的路人问道,“官兵来客栈做什么?”

    路人悄声道,“在查客栈里的举子呢!”

    “查什么?”

    “好像在问举子们之前的行踪,整条街都查了一遍,问得可详细了……”

    任知宜一惊,“为何要查他们的行踪?”

    “谁知道呢!”路人摇着头道,“官府的事儿,谁敢过问!”

    任知宜走入客栈,瞧见帐台前的府兵正在翻查入住名册。

    那府兵瞥见任知宜,先是怔了一下,紧接着高声喊道,“就是她!”

    数十府兵轰地冲了进来,将任知宜和宝珠团团围住。

    “抓走!”

    任知宜见他们穿的衣服似乎是兆京府的装束,忙不迭道,“诸位是不是搞错了?家父与刘世伯同朝为官,昨日我还刚刚去过刘府做客。”

    领头的府兵大喊,“别废话!就是刘大人下的令!”

    当夜,任知宜被投入兆京府的大狱之中。

    阴湿的杂草铺在石床上,墙角处泛着难言的腥味儿,整个牢房像被巨物吞噬,黑暗而压抑。

    任知宜靠坐在石床上,听到“吱呀”一声,牢房的铁门被打开。

    脚步声停在牢门前,来人的身影隐在黑暗中。

    “燃灯!”一道清越的声音缓缓响起。

    伴随着烛台燃起,昏暗的牢狱渐渐明亮起来。

    一道有如苍岭之松的身影出现在任知宜的眼前。

    “刘大公子!”任知宜喃喃道。

    她从石床上走下来,隔着狱门,凝视着对方的眼睛。

    他的眼睛长得极好,既不锐利,也不委顿,犹如山涧之泉,淡静,深沉,还有隐隐的威势,似静水流深。

    眼下的情势让她的声音有些发紧,“刘公子,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?”

    “呵……”一声轻笑自外间传入。

    一个白衣男子推开铁门,沿石阶而下,赫然是那日所见的刘府二公子。

    他轻声谑笑道,“殿下,这姑娘实在傻气,怎么时至今日,还以为你是那位刘大公子呢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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