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喜茉只好尴尬地两只手暴露在对方视线里。

    摘下帽子,一头乱糟糟的干枯短发,压塌得毫无形状,乱如鸟窝,一时间,她有些相形见绌,商明漪的头发比妹妹定期去美容店养护的头发还柔亮黑顺,发尾与耳边俏皮的小卷肆意张扬着她的年轻。

    “按,我按错了。”

    真不知道对方怎么知道自己按了录音,于喜茉不作声往右挪半步,靠紧门框。

    她的手机是很古老的按键款,设置长按#号键就能录,没有提示音,不像有些智能手机偷拍还先提示一句录制已开始。

    朱飞在门外的叫嚣声越来越清楚,跟于喜茉刚刚所做的一样,把卷帘门当打糕那样猛拍,商明漪认真等了一会儿,想象魏参好整以暇等待朱飞送上门挨打的样子。

    他的笑容应该已抹去了,靠墙或靠柜子站着,那是他最常用的姿势,看似懒散,实际肌肉紧绷,魏参的注意力很集中,不知道会不会分神来想自己。

    商明漪的心思和目光就像洪七公教郭靖的一手画圆一手画方,能分开运行,她想着魏参,视线移向满身不自在的于喜茉。

    其实她们认识的,或是单方面认识。

    以前商明漪在实验小学读书,于喜茉卖早点,薄皮馅大的水煎包,刚出锅滚烫,有次商明漪买了三个包子,焦黄的脆壳金灿灿,沾满油水,隔着塑料袋把商明漪的指尖烫了下,她一缩手,塑料袋就漏了,包子无一幸免化作春泥。

    于喜茉是给早点店打工的,趁老板娘不注意,偷偷重新塞了三个包子给商明漪,眨眼让她不要吱声。

    后来不知道为什么,于喜茉不干了,商明漪刚好那时学了一个词语:高尚。

    高尚,低俗,是卡片上最抽象的一类词,商汀兰教起来很费劲。

    她拎着爱到处跑的商明漪守在电视机前看《感动中国》,让女儿听那些催人泪下的故事,再重述一遍,商明漪怎么都听不进去,倒是能背下来,交差了事。

    于喜茉被看一眼就眼神乱飞,见到商明漪在盯着她的衣服看,不禁拿包挡住:“看啥看!”

    “这件衣服我妈妈也有。”商明漪细细研究拉链,“她那件没有拉链。”

    平淡的叙述而已,跟背书没多少区别,不带丝毫的讽刺、轻视,于喜茉先一呆,随后脸得跟西瓜瓤那么红:“没见过补丁啊!”

    商明漪说:“什么是补丁。”

    于喜茉干脆把拉链拉开,简单款式的T恤分成两瓣,在小众品牌那里称得上设计。

    “衣服被刀剌破了,你穿这么好的牌子,是不是还得问我干嘛不扔掉?”于喜茉比商明漪只大几岁,岁月蹉跎令她显老,她不太服气,赌气等商明漪接下来继续表示“轻蔑”,她好充分还嘴回去。

    谁知商明漪点点头,凑近了摸摸那材质粗糙,针脚却整齐优美的补丁拉链,羡慕地说:“这款项链我已经好多年没见过了,是我觉得最好看的一种拉链,我叫它菱角拉链。”

    遇见喜欢的东西,商明漪无法自拔,接连摸了好几次,依依不舍地放开衣角,还帮于喜莉捋平,拉起来。

    一拳打到豆腐上,于喜茉顿感错愕。

    她突然明白哪儿不对劲了。

    商明漪跟她说话的熟稔语气,简直……简直就跟读小学时的于喜莉一样,是妹妹对姐姐的那种直率、毫不客气。

    家里蹲着的妹妹在外名声不好,都是被宠的,十几岁时她俩最亲近,无话不谈,家里条件虽差,于喜茉却不舍得妹妹吃苦,青春期打工挣的钱,先紧着给妹妹买卫生巾、文胸。

    而这看上去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美人,言行举止却像个单纯的小学生。

    卷帘门发出剧烈的动静,传来电锯声,超市收银台下面就有电锯,难道是魏参准备来个下马威了?

    有点危险。

    商明漪听着听着,走神了,而于喜茉也忘记正事,无视外面狂风暴雨,干巴巴对商明漪说:“喜,喜欢啊?这我以前旧衣服上拆下来的,得有十几年。”

    “好看。”

    商明漪郑重地对她点头,掀开一点布帘准备偷窥,吓得于喜茉赶紧夺过布帘,捂严实:“你可听话点!你男朋友说不让看!待会朱飞发现我们怎么办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就是来找他的吗。”商明漪不解。

    “啊……是,是这样。”于喜茉找了个小板凳,将商明漪按下去坐下,她觉得以姐姐的身份来对待这名女孩儿,她能更自在些,随后将挎包抱在怀里,蹲在商明漪面前,哄她:“听话啊,按你男朋友的安排行事。”

    电锯响了两下,卷门帘打开,于喜茉压着商明漪的手,听到朱飞接连不断的辱骂,什么小偷啊,强盗啊,要他拿钱拿命来赔啊。

    随之,玻璃瓶滚落发出清脆的碎裂声,酒香四溢,于喜茉一抖,悄声说:“你说了不让打酒,这下可能要倒赔钱。”

    商明漪缺乏外挂加持,注意力更容易分散,脑袋学地球仪转来转去,看小仓库里的物品,随口回答:“不是他打的,是朱飞打的。”

    这下纯是猜的了。

    于喜茉道:“不管谁打的,准都赖在你们头上!别动!我可不想被姓朱的污蔑。”

    砰砰砰,这回是□□的碰撞,朱飞是被殴打的一方,吃痛嘶叫:“妈的,有种你站那!”不知道举了什么‘咣’地往下砸。

    货架不保,因为商明漪听到了乔治的拖拉机的惨叫,以诡异的声调长长一声戛然而止,跟朱飞一样。

    世界安静了。

    魏参冷静的嘲讽终于如拨开迷雾般清晰浮出水面。

    “写。”

    魏参将本子和笔塞到朱飞软趴趴的手中,体贴地撩起五指,一根根握住。

    “你不是知道我家小区,还要我一个字一个字报给你?”

    超市里的监控早就被他一锤子抡破了,屋外徒留小许在糊弄路人,屋里虽然还有两个人,可她们都不知道,此时朱飞已被卸掉了肩膀与下巴,软体动物般趴在地上蠕动。

    被揍的地方多,却因为脂肪层太厚,只有物理攻击效果,连条血丝都没有。

    平日待老人的和煦,待亲友的随和均烟消云散,魏参居高临下脚尖踢了下朱飞的腿,眼神冰冷,如同在伊图里森林的星夜,看伏法的恐怖/分子垂死挣扎。

    朱飞抖着手,竟感知到杀意在寂静之中蔓延,他张嘴‘啊啊啊’了半天,魏参低声道:“什么该说,什么不该说,掂量掂量。”

    并未多言,反掌接好下巴,朱飞的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流,他也没有皱眉嫌弃。

    被商明漪知道,又是抓到他假洁癖的一大有力证据。

    可温热的口水与温热的血液没有区别,对魏参来说再平常不过,多脏的□□、排泄物他都碰过,在面对猎物时,魏参从不把他们当活物看,不需要任何情绪影响执行任务。

    朱飞的舌头含回嘴里,痛哭流涕:“老大!你是老大!你让我做什么,我都做!我都做!我有眼不识谈山!再也不去你家找你麻烦了!你奶奶,我也不,不……”

    他难得有眼力见,发现一提奶奶,魏参周身的寒气陡然一浓,瞬间改口:“不,我是说,我再也不敢了!我写保证书,我写认错书,我赔钱,英雄,你要多少我都给!”

    魏参道:“准备报警吗?”

    “不报!啥事没有报什么警!”

    “还去我家小区吗?”

    朱飞哀嚎:“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了!我搬走,搬走!”

    “让你搬走了吗。”魏参盯着他写下一串蚯蚓字,及时按住笔尾部,“再添一条,于家的两个姐妹,你要赔偿精神损失费,一周内现金付清。”

    唯独这句吐字完整清晰,于喜茉在里面听得一怔,自言自语:“这就解决了?精神损失费……”

    天上掉馅饼了,虽然是那不争气的妹妹拿清白和脑子换的。

    商明漪却并不认同:“威胁胁迫人签下的协议可以撤销,写这个没用,反而留下把柄。”于喜茉讶异望向她,忽然间,稚气和老练同时出现在商明漪身上,谨小慎微,一听就很有文化。

    像是为了给她们二人解惑,魏参接下来命令道:“把你打家劫舍的犯罪事实也一条条写下来。”

    朱飞艰难地压着本子,抬头,装作可怜无助地狡辩:“大侠,我,我没啥,犯罪不犯罪的,就是收点保护费——”

    “要我提醒?警察查不到的,你以为我也查不到?”魏参面无表情,“十四年前,迎江路,忘了吗,我帮你回忆车牌号。”

    此话一出,朱飞脸上血色完全褪尽。

    他连小小的圆珠笔也握不住了,几番抖落,嘴唇因瞬间紧张变得煞白。

    “不!我写!我都写!”

    朱飞并非土生土长的孚林镇混混,他是从市里逃亡来的,身上背的是命案,人虽蠢笨,却有着浑然天成的恶匪气质,行恶之人即使逃得过法律制裁、良心谴责,却是再也无法融入正常秩序。

    完了,完了,就为了一个女的,招惹上这么一尊大佛,朱飞后悔得恨不得把自己给扇死。

    魏参冷眼看他戏剧性的表情:“放心,警察要管的事,我也不一定会管,继续写,我家小区门牌号,错了。”

    朱飞两只三角眼一翻,哆哆嗦嗦地根本无心写字,写两下就急喘气。

    “我,你那个小区方圆十里我都再也不去了,我知道错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怎么行,你不写清楚,忘了怎么办,你还得去我家把窗户砸掉,万一交代有误,让手下把隔壁家砸了,岂不是让邻居蒙受损失?”

    “我不敢哪!我怎么敢去砸你家玻璃!”朱飞连真假话也听不出了,把本子捧到魏参面前,甚至还保持着跪姿,哭丧左右开弓扇自个儿耳光,“瞧我这双贼眉鼠眼,乱看什么,我这张嘴,瞎逼逼什么,都是我的错,您大人不记小人过,我立马滚出孚林镇,不脏了您的眼!”

    于喜茉听不清,整个人贴在布帘子上,防蚊网如一张膜,凸出一具人形的轮廓,幸亏朱飞心慌意乱没发现。

    “他走了,谁赔钱哪。”于喜茉喃喃回头,欲言又止,思忖着到时候她们姐妹又孤立无援了,该如何面对姓朱的混蛋?

    按理说,今天的协议是魏参监督立下的,不该有第三个人知道,而商明漪说外头这不知什么来头的小伙子就要离开镇子了——

    届时,她怎么办,若借魏参狐假虎威主动找朱飞兑现,谁能保证朱飞就不会反悔呢。

    魏参不受朱飞的跪拜,起身走向仓库,到距离五米左右转身。

    他身高与货架相仿,如一座拦路的高山夺走天光,隔绝白天与黑夜的分界线,几乎堵住窄路,白炽灯光在他身后如同射灯,投出一圈银色的弧。

    “千万别砸错了。”他平静地说,“要是让我知道,你砸了我邻居的家,到时候就不是一个车牌号的事了。”

    漫长的一天好似长达48小时,没有尽头。

    商明漪在恍惚中被魏参拉上了火车,当夜最后一班绿皮车,前往湖京。

    “没有高铁动车,我急着回湖京,只好委屈你。”魏参替她整理卧铺,反复检查枕头布草上有没有黄渍,用消毒湿巾擦拭钢床支架,最后铺上一张薄毯。

    不要钱的比要钱的还尽职尽责。

    做好这一切,商明漪仍呆呆地站在门边,很不聪明。

    魏参回忆书里强调过关于陌生环境的适应难度,便选择静静等待商明漪的反应。

    他坐到自己的床边,尽量避免人说话声成为某种刺激源:“睡一晚上,明天下午就到湖京了,中午我订餐吃,这趟车沿途有O记M记的外卖。”

    一个月相处下来,他对商明漪的口味也有了数,不爱吃甜,爱吃面食,也爱吃油炸。

    吃高油的食物皮肤还这么好,天赋异禀,上天在很多地方毫不吝啬对商明漪的偏爱,却夺走了或许是她一生中,最重要的东西。

    那么,他愿意尝试代替其成为,那最重要的东西。

    在湖京东部蓝天救援队,乃至范围不小的战友圈子,有件事无人不知,无人不晓——队长魏参决定做的事,还从来没有做不到过。

    这夜无月,星辰难眠,夜车的轨道是地球繁复错杂却井井有条的指纹,一路串起了乡野的老树、风平浪静的湖泊、稻草垂在屋檐的矮土房,进入灰色巨人掌管的区域。

    崎岖的山路渐平,渐宽,纯白风力发电装置自远处送来电波,像是一种无声的送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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