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厂在开发区,位置较偏。

    刚刚下了高速,车开往工厂的路上时,就接连地看到工厂和园区,再看到对面路段上的运输车队,装载着货物,往高速公路的方向走去。

    现在再从开发区往市中心驶去,看到不断拔起的高楼,暑假期间大学附近都不绝的人流量,一闪而过的公园,若干座商业中心和聚集的银行等金融机构。

    坐在车内观察着一个城市,很多年都没有回来过的城市,林夏想,自己真是刻板印象了。林建华说她厌恶风险,可能对;也可能是,她下意识想逃离这个地方。

    外边不断变幻的风景,建筑被推翻了重建,一片换了新天地的模样。除了城中偶尔的几处老小区,衣服被套挂在外边晾着、还挂了没被晒死的绿藤,像是给破旧的墙体贴上了斑驳的墙纸,蹩脚地掩盖着城市的旧日记忆。

    林夏早已认不清这些地方,直到车子经过了一栋楼,红底白字的“新华书店”挂在玻璃外墙上时,她猛然反应过来,与记忆中的A市对上了暗号。

    幼年的暑假,只要外婆有空,都会带着她和媛媛姐姐来市里。从公交车上走下来,外婆一手牵一个孩子,买两根冰棍,两个孩子一碗水端平,从不偏袒谁。

    先去少年宫,舅舅给媛媛姐姐报了书法课,她也吵着要跟姐姐一起,姐姐长的文弱,人也很有耐心。她年纪小坐不住,上了一堂便说什么都不要去。外婆又给她报了个跆拳道,结果她上了一学期,腰带都不会系。

    上完课,再带着她们去书店看半天的书,媛媛比她大两岁,认识的字比她多,偶尔压低了声音给她念故事,更多时候是她抱着字典,边看边查。

    外婆在一旁读着已经读了很多遍的《红楼梦》。查字典,也是外婆教她的。

    在她三岁前,外婆就拿着家中的硬纸壳剪成了小卡片,写了一个的字让她念。有时会夸她说真厉害,夏夏要多读书,不要像你妈妈,那么聪明,就是不喜欢读书。

    看完书,外婆会带她们去吃拉面。她爱吃细的,媛媛爱吃刀削面,两个孩子胃口不大,外婆很节约,总是再拿个碗,再分出一碗面。

    林夏头往外偏了下,像是要去找记忆中的兰州拉面馆,却是抑制住内心的某些冲动,凝住心神,不再去想往事。

    程帆察觉到了她的动作,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。”她停顿了下,低头拿了包中的水杯,“想起小时候在这吃拉面,一碗才三块钱,还有好几片牛肉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可能要三十块一碗,才能有几片牛肉。”

    “很多年没有来过,感觉这发展得不错。”

    “是的,特别是这几年京州的房价对寻常人来说难以承受,企业会往外迁。A市这有几所大学,教育资源还行,本地政府招商上也做得不错。”

    程帆说完看了眼她的水杯,粉色的,这不是她的风格。

    察觉到他的眼神,林夏把水杯递给了他,“喝点吗?”

    看着他略带迟疑的接过水杯,仿佛拿个粉红色水杯有心理负担似的,林夏内心翻了个白眼。

    他喝完皱了眉,并不喜欢这个味道,“泡了玫瑰?怎么想起喝这个?”

    “对,生理期快到了。”

    他一言不发地把杯子还给了她,又拿起手机看,车厢内恢复了方才的平静。她收起杯子时,听到了手机信息提示的震动。

    是旁边这人给她发的信息。有话不说,非得拿了手机发信息,能是什么好话。

    林夏看完,想瞪他一眼时,他倒是装正经地看向了窗外。

    饭局不是在什么高端酒店或私人会所,是一个居民楼下的饭店。

    一道围栏之隔的小区内,角落里种着一片绣球花,一朵朵的小花堆叠着。淡粉、浅紫、深蓝色的无尽夏,在一株上都能生出这温柔到让人心动的颜色。

    林夏多看了眼,这是她最喜欢的花。

    夏天在外边看到时,她总忍不住多看几眼,每次看到都觉得很美好。却没有想拥有过,没心思养花,现切的要养护和更换。

    慢了两步,程帆已在前边台阶处等着她,她移开视线,跟着他往饭店里走去。

    饭店的面积并不大,六点,日头还没彻底落下,外边依旧很热。一楼是小桌,为了增加座位,过道都难行。就餐环境没那么舒适,甚至颇为吵闹,但大堂等候区都已经坐满了人,还有两个站着的。

    已经等待了二十分钟的食客看着这一对衣装精致、气度不凡的男女没有被叫号,就走了进去。有人看到女人身上背着的铂金包,算了,有钱人,懒得计较;有等的不耐烦,看他们上了楼,气冲冲地跑去问了结账处的服务员,你们这都不让线上取号,非要让人来这等着,那为什么他们不要排队。

    结完账的服务员回了句,人家是老板的朋友,又不占用你们的位置。

    二楼地方依旧局促,只放了三张大圆桌,但上来时往右有条单独的通道,打开门,里面竟然藏了个房间。倒没什么特别的装修,风格朴素,只放了桌椅,墙上挂了幅画。

    他们刚到包厢没两分钟,老板就过来了,人胖乎乎的,套了件沾了油渍的厨师服,下意识抹了把额头的汗。

    “程哥,等你好久了。酒已经到了,你这一桌我今天掌勺。”

    “辛苦了,这个天太热了。”程帆烫了水杯,洒了些许茶柜上的大红袍,再拎着水壶倒了热水,先递了一杯给林夏,“老金,我太太,林夏。”

    “嫂子好。”老金热络地喊了人,不好意思地挠了头,“我手上都是汗,不搞握手那一套了啊。”

    林夏笑了,“老金,你好。”

    “你店里忙,先去吧。人一会到了,麻烦帮我带上来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,我就不打扰你们了。”老金又跟林夏点头致意了下,才退出去。

    看着他手中捧着茶细呷了口,程帆在家喝茶甚为讲究,但出门在外从不挑剔,几十块一斤的红茶也能喝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“怎么在这吃饭?”

    “好吃,便宜。”程帆走到了窗前,看了下边马路上来往的车辆,这里位于闹市附近,这个点已经开始堵车,旁边的老小区拆不动,附近商铺竞争激烈,面积并不大。但味道实在是好,价格实惠,就是没什么环境氛围可言。这个包厢,老金只招待朋友。

    现在谨慎点的人接受宴请,哪敢在高档场所大肆吃喝,这个平时难订到的、人均一两百的小饭馆,的确是个好选择。饭便宜,酒就好一点。

    一场饭局前,他习惯沉默地呆着。从前是盘算着饭桌上的利益往来与关系,后来倒是纯放空。这两年饭局他参加的少,能推就推。这一次若不是为了林夏,他也懒得组织这一场。

    这个社会弱肉强食,处于低位总难以保障尊严。作为男人,年轻时他也不可免俗地想要有一番自己的事业,不愿屈居人下,并将其列于人生第一优先级。恋爱不过是调剂,无法给出更多时间,关系出问题时不会有耐心去解决。曾经分手时被骂他太过bossy,他颇有风度地说抱歉,心里想,so what?

    当真正有了自己的事业后,也许骨子里强烈的掌控欲没有变,但人倒是能看起来更温和。对于妻子,他从不吝啬在必要时施以援手。有钱的好处不过是,是能做些想做的事,拒绝不愿做的事。

    等了一刻钟,人已经陆陆续续到齐了。寒暄与热闹充斥了包厢,他们同僚间也在打着招呼聊两句。

    程帆收起方才的漠然,一副商人做派地与客人热络打着招呼,“孙局,真荣幸能够请到您来。”

    孙宏云刚五十出头,人长得着急了点,皱纹不多,但肤色黑,还长斑,看着就显老。穿了个藏蓝色polo衫,配了黑色的西裤,一根像超市里买的皮带勒住了腰身。

    他自然知道程帆,越市场经济的地方越要招商,他们有经济任务目标需要完成,解决就业,带来税收,这些商人自然会成为他们的座上宾。程帆的工厂在本市落地,这么大笔的投资,是经过双方反复多次的洽谈才落地。

    “哪里,程总何必这么客气。这个饭馆,我平时排都排不上,还托了程总的福,今天还能坐个包厢了。”

    旁边的王局应和了句,“是啊,他家的鸭舌煲可是一绝。”

    “喜欢就好,我还怕这个地方又小又吵,吃得不舒适呢。”

    “哪里,能来一起吃个家常菜,是最好不过。”

    “孙局说的是,对了,”程帆微侧身朝着旁边的林夏,“给您介绍我太太,林夏。”

    林夏主动伸出手与孙宏云打招呼,他就是程帆安排这次饭局的关键人物,“孙局,您好。”

    孙宏云觉得她的面部轮廓,与印象中的故人有几分的相似,他不动声色,笑着回握了手,“程太太,您好。我们这可是开了眼,程总这可是第一次舍得把夫人带出来应酬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老程,你这可藏的深啊。”

    “不敢,我夫人不怎么能喝酒,带她出来干什么?”

    “老程,你这就不对了,她不能喝,你能替她喝啊。”

    “王局批评的对,今天我替她敬你们,还请多担待。”

    一番寒暄过后,大家都落了座。孙宏云落座在了林夏旁边,问了句,“程太太这是第一次来本市吧?”

    林夏摇了头,“不是,我与A市的渊源可大了。我母亲是本市人,我小时候还在这生活过几年。”

    “竟然这么巧,你家在哪啊?”

    “我外婆家在乡下,可能您不认识。”林夏并不愿意提及那个村庄,但看着对方一副想知道的样子,“叫小坪村。”

    孙宏云心中了然,是她的女儿,但他没有再问。

    到底是宴请,再好吃的菜,也免不了要喝几杯。若两人一同参加外边的饭局,程帆一概说她不能喝,他替她喝了。曾经遇上过没眼色的强行要她喝一杯,他当场甩了脸色。事后回家时,林夏说,我不是不能喝,一杯而已,把局闹成那样子不好。

    程帆说了句,不给你脸,就是不把我放在眼里。

    他不会知道,那一句,让她感动了很久。也许她自己都不清楚,那一瞬鼻酸与落泪的原因。

    程帆站起身,给自己倒了一杯,“感谢各位对我公司的照顾,工厂能在本市顺利落地,都靠你们的帮助。”

    王局笑眯眯地说,“是我们彼此的努力,程总今后若有困难,尽管来找我,为企业家解决困难,搞好经济,解决就业,是我们该做的。”

    林夏看着旁边的男人说着场面话,就算他放低了姿态、表达再低调,都难掩一副矜贵的气质。也许是天生的,也许是来自他的家庭。一个身居高位的父亲,从小的耳濡目染。

    敬酒与漂亮话后,终于开始了吃饭,边吃边闲聊着。

    此时包厢门被打开,一道道热菜上着,香气顿时飘满了整个包厢,有人催着上饭,说这么下饭的菜,得配两碗米饭。

    看到一盘白芹,这是她小时候喜欢吃的菜。已经很久没有吃到白芹了,她还挺惊讶,为什么这个季节还有白芹。夹了一筷子,口感脆嫩,清爽多汁,应该是大火速炒,带了股家常菜特有的镬气。

    程帆看着她对着一道菜夹了好几次,“这么好吃?”

    他刚刚喝了两杯,说话时都带着酒意的清香喷洒在她鼻翼,林夏夹了一筷子给他,“你吃点,喝酒前你没吃东西。”

    两杯当然醉不了,但他却靠近了她,低声说了句,“我这么喝,为了谁?”

    林夏又夹了根鸭舌给他,“要不要吃点饭垫肚子?不然喝了酒,空腹坐车容易吐。”

    程帆坐直了身体,懒得搭理这个没良心的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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