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早早并不打算把自己去延禧宫见了凌薇薇一事,告诉石天惊。

    一来,皇上无力朝政,整个国家的大事小情,几乎全交到了他一个人身上。常常是深夜不得安眠,天不亮又要起身。好几次,林早早凌晨起夜,都撞到他在案桌前累到昏睡了过去。她实在不忍心,再让他为了更多的事操劳了。

    另外,凌崇和石天惊并不和睦。林早早虽然只是一介女流,可这种事情,也是能察觉到的。她不想把自己和凌薇薇之间的恩怨,上升到他和凌崇之间的朝堂争斗上。那样的话,只会让他更难做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…自己已经经历过了,她实在不想再让他也跟着痛苦伤心了。

    尽管凌薇薇始终不肯承认,可林早早又不是傻子,她如何会不知道石磊此刻恐怕已经遭遇不测?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,她无论如何都会把石磊找出来的。可在石磊回家之前,这中间的一切煎熬,便都由她一个人来承担罢……

    天空下起了雨,转瞬间便电闪雷鸣,狂风大作。林早早急匆匆地往回赶,才不至于被淋成个落汤鸡。

    她站在廊下,大口大口地喘着气,任由雨水沿着她的脸颊向下流淌。她不想让石天惊看出端倪,所以做了好一会儿的心理建设,堪堪拂去脸上的水,把悲痛的情绪掩住,方才故作寻常地推开了门。

    石天惊不在屋内,估摸着是在书房批折子。可是饭已经做好了,就摆在桌子上。怕凉,还细心地用盖子,把饭菜都掩了起来。

    林早早打开那盖子一看,便知道这顿饭是石天惊亲手做的。

    石天惊仅有一条左臂,让他写字,他这么些年靠着左手,也算是练出来了。可你让他切菜,就着实是有点儿强人所难了。

    所以看到那菜段大又别扭的,便知道是他做的了。

    可他还是做了。

    他做了一道红烧排骨,一道蒜蓉炒菜心,一道小鸡炖蘑菇…卖相看着不好,可闻起来,是真的香,香得人要流口水。

    红烧排骨是她最爱吃的,蒜蓉炒菜心是石天惊自己爱吃的,小鸡炖蘑菇…是石磊爱吃的……

    林早早最后看到的,是桌上摆着的那三只青花瓷碗。

    连筷子,都在碗上,码放得整整齐齐。

    林早早突然就忍不住了。

    做过多少次的心理建设,告诉自己不要哭,不要哭,石磊还等着她,她无论如何都得坚强……可终究抵不过此时此刻,夜幕四合,万家烟火。

    他还在等他们回来。

    他还以为,她能够带他回家…

    林早早缓缓地蹲下身去,张着嘴巴,终究是崩溃到恸哭失声……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当晚,林早早翻来覆去,无法入眠。

    她知道自己从来都算不上聪明,可世上无难事,只怕有心人。那么大的餐馆她都开起来了,她相信只要自己足够用心,就一定有办法找到石磊。

    仔细想想,石磊那样一个成年男子,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凭空消失。不管凌薇薇对石磊做了什么,也不管她如何隐藏,都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。

    今日,自己去凌薇薇宫里的时候,她没有太多防备,便把自己放了进去。在自己自报身份之前,她也没有任何慌乱的表现。由此可见,石磊一定不在她的延禧宫中。

    那有没有可能,不在延禧宫,却在这皇宫内的其他地方呢?

    ……可能性也很小。皇宫里面,太监宫女来来往往,侍卫们亦是会日夜执勤,压根藏不住人。

    凌薇薇若想对石磊下黑手,最好的选择,恐怕还是在宫外。

    可是…宫外那么大,究竟会是哪里?

    林早早闭上眼睛,在这个寒气侵体的深夜里,绞尽脑汁地思索着。

    她想,如果自己是那天晚上的石磊,刚刚挨了板子,好不容易才从延禧宫脱身,接下来,会去哪里?

    ……回家。

    这是唯一可能的答案。

    也极有可能是石磊遇害的地方。

    那么,若是自己明日,去把石磊的回家路重新走上一遍,兴许,一切便都清楚了……

    ·

    第二天,雨停了。林早早把餐馆的事交由店里的掌柜全权负责,自己则带着府里的管家和家丁们,一起踏上了行程。

    石天惊和石磊都在宫里当差,林早早也没少到宫门口接过他们。故而,石磊从宫里回家时会走哪条路,林早早是一清二楚的。

    他们一行四五个人,沿着那条路一点一点地往家的方向排查,力争不错过一处细节。见了路边的摊贩、店铺,也都要上前问上一句,看他们有没有见过石磊……可惜就这样一直问到中午,都没有什么大的收获。

    想来当时石磊回家的时候,天只怕已经彻底黑了。黑灯瞎火的,又有谁会在意一个路人呢?

    众人如同无头苍蝇一般失了目标,不知该从何处着手。林早早却是盯着路边的一家医馆,怔怔地出了神。

    她突然在想,那天的石磊,究竟被打成了什么样子?

    他在回家之前,会不会先找个医馆,好歹止一止血?

    所以她道:

    “我们进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医馆的大夫是个老头,长得慈眉善目的,见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,便主动迎了上来:

    “姑娘,可是家里有人生了病?还是…有什么旁的事情?”

    林早早没说别的,先把一锭银子放进那大夫手中,而后才道:

    “老先生,不瞒您说,我来这儿,是想要找一个人的。”

    “您大前天夜里,有没有见过一个受伤的小伙子?”

    “他个子很高,身材偏瘦,却很结实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,长得很是俊俏。”

    “不出意外的话,他那天,身上穿的应该是宫里的侍卫服制……”

    那大夫并没有收她的钱,把那银子原封不动地还给了她,沉思片刻,而后道:

    “好像,还真有这么个人…”

    “我对他印象深刻,是因为他那个地方伤得实在厉害,瞧着让人心慌啊…”

    林早早道:“他…伤的哪儿?”

    大夫直言道:“屁股啊!”

    “其实就算你不说,我瞧着他也像是在宫里,被人打了板子的。不然不可能伤在那个地方…”

    “一个大小伙子,屁股都要快被人打烂了,这说出去多丢人啊……他也是好面子,人都快昏过去了,还拽着裤子,不大好意思给我看…也不知是不是这个缘故,后面我给他调好了药,再进房间时,他人就不见了。估摸着还是抹不开面儿……”

    “他人不见了?”林早早一下子警觉了起来,“您能带我看看,他当时是在哪个房间吗?”

    大夫见她着急,心知可能是出了事儿,自然好人做到底:“你跟我来罢。”

    到了屋子里,林早早发现那房间黑漆漆的,连个窗户都没有。点了油灯,才能勉强看清里面的陈设。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木头发霉的味道。林早早环顾一圈后,在地板贴近床边的缝隙处,看到了一点儿紫色的东西。

    她蹲下身去,手指贴在上面,轻轻一抹,竟能抹开。

    是血…

    凝固的血……

    大夫见这情形,忍不住道:“你别看我这屋子又小又窄,可却是每天都会派人来打扫的。这地板我也让他们拖过,许是谁手脚不利索,没给弄干净,我……”

    林早早面色凝重,打断了他:“石磊伤得很重,这血,兴许就是他的。”

    大夫听到这儿,一拍脑门,也想起来了:

    “对对对,那小伙子来我这儿时,身上的血确实还没止住。别说地上了,就是我那白花花的被子都沾了不少血。让人换过,你们看不出来罢了……”

    血…林早早抓住了关键线索:既然石磊伤得这么重,不管到哪都会流血,那只要寻着血迹,是不是就能知道石磊从这医馆出来后,后续又去了哪里?

    更何况,连大夫上药都没等便离开了,会不会,是他在这医馆内,便已经遭了毒手?

    林早早的心脏突突直跳,她一刻都等不了了。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管家和家丁们后,他们也觉得有理。几人不敢耽搁,立时间来到医馆外,想试试看能不能在墙根上,找到更多的血迹。

    可是,没有。所有人找了一大圈,依旧一无所获。这时,管家突然想到了什么,叹息道:

    “坏了,咱们来得太晚了。”

    “昨天夜里下了那么大的一场雨,就算外面有血迹,这会儿估计也被冲得一干二净了。”

    旁的家丁们想起这茬,亦是纷纷哀叹,都觉得人算不如天算。好不容易才找到一点儿线索,这贼老天,怎么偏就要选在这个时候下雨呢?

    众人不知道该怎么办了,一筹莫展之际,一直在强迫自己冷静下来,不要慌乱的林早早,却是缓缓开口,道:

    “血迹的确被雨冲没了,靠咱们这几个人,也确实很难再找到其他踪迹了。”

    “可咱们做不到的,这世上还有一样东西,能够做到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众人好奇道。

    林早早深吸一口气,目光坚定道:

    “狗。”

    “雨水固然能把血迹洗刷干净,可它却无法把所有的气味都掩盖住。咱们人做不到的,还有狗能做到。”

    “张管家,你现在立刻去找城里鼻子最灵敏的狗,不管花多少钱,都务必把它给我借来!”

    “是…是…”管家喏喏应承,立时间便动了身。余下的家丁们却是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显然是有些将信将疑,不理解狗能发挥什么作用。

    唯独林早早意志坚定,信念不摇:

    在这个时代,人们只知狗能看家护院,不知道狗其实还有极其强大的搜寻功能。前世,林早早的父亲是一名消防员,她没少跟着父亲去基地玩耍,自然见识过各种各样,天赋异禀的搜救犬。她相信天无绝人之路,也相信老天绝不会帮作恶之人掩盖罪行,她还有这最后一招,她绝不认输。

    不过半个时辰,管家把狗带来了。

    那是一只黄褐色的土狗,看起来其貌不扬,体型也很小,有点儿怕生,嗓子里发出“呜呜”的低吟。

    这样的一条小狗,家丁们哪里会信?即便管家打着包票说这狗很有灵性,大家却还是本能地觉得,定是那狗主人贪财,胡乱夸大,把管家给骗了。

    林早早却决定这让这条小狗一试。

    她先喂了小狗两条从午市上买来的熟牛肉,摸着小狗的头,看它狼吞虎咽地吃完。如此安抚情绪,建立好信任之后,牵着小狗,带它去闻了药馆的血迹。

    再把小狗牵出来时,奇迹发生了。

    小狗四下嗅了嗅,最后趴到一处墙根前,回过头来,摇着尾巴,汪汪地叫。

    众人互相对视一眼,连忙跟上。

    果不其然,小狗见人跟上来了。便又耸了耸黑枣般的鼻子,继续往前。

    就那样,小狗带着几人,一路走到了郊外。

    时值正午,太阳高悬。眼前是一片广阔的原野,树木稀少,可草却长得几乎有人的腰那么高。秋风一吹,海一样的草起起伏伏,雨后泥土潮湿的气息便扑到了众人脸上。

    而小狗一头扎进了草丛里,并没有半分停留。

    于是众人也都进入到了那海浪般起伏的高草中,一步一步,向前跋涉。

    大概走了几十丈的距离后,小狗不动了。众人也惊讶地发现,前面的土地,明显被人动过:

    不同于其他地方的草高高向上,这一块的草连根都没了,横七竖八地歪倒着。明显是被人铲掉之后,又堆上来的。

    仔细观察下面的泥土,也与别处不同。这一块地明显凸起来,比别处高了一截儿。不同于其他地方雨后的松软,这一处的泥土硬邦邦的,除非被什么东西用力拍过,否则自然情况下,绝对不会如此。

    小黄狗还在卖力地叫着,可青天白日,朗朗乾坤之下,却是一片让人心惊的寂静。

    有人面色灰败;有人头脑发懵;有人骇到张着嘴巴,下意识倒退……唯独一点共同之处是,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,他们谁都没有说话……

    最后还是林早早闭着眼睛,任由眼泪向下流淌,发着抖道:

    “挖罢。”

    一锹又一锹的土挖了出来,堆在地上,砸在林早早心头。时隔多日,她终于又一次见到了他,不是在温暖的家中,而是在冰冷的墓穴……

    她很想念他,很想很想,所以她情不自禁地上前,想要把他看得再仔细些。家丁和管家都喊着“不要”。他们不想让她凑他那么近,他们知道他死了,害怕他不吉利,嫌弃他现在的样子狰狞丑陋……可是,她却是不怕的。

    原来死人并不可怕,哪怕现在的他已经成了一具浸过雨后浮肿苍白的尸体,她也并不怕他。

    原来爱可以跨越一切,横亘生死。林早早知道,即便他成了鬼,他也永远不会伤害她。

    林早早甚至在想,若这世上真的有鬼便好了。那么午夜梦回的时候,兴许她还可以再见一见他,同他说一说那些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。那时的他,不再年轻,不再英俊,也不会再有曾经最最温暖阳光的笑了。可是她依然接受他,接受无论是什么样子的他。她也依旧爱他,一切都跟以前一样……

    所以鬼有什么可怕的呢?

    能抵得过人心么?

    林早早站起身来,这一次,她擦干了眼泪,满腔的悲痛化作前所未有的愤恨。她仰头看着天空,太阳那么大,却照不透这世间那些腌臜阴暗的角落。所以还得靠人,所以还得靠她…

    石磊,你安心上路罢…

    心底有个声音这样说着:

    他们欠你的债,我来讨。

    他们欠你的命,我来索。

    这世间欠你的公道,我来替你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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